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网络视频 >

央视解密视频盗版黑色链:百度将风险转嫁给了上传者(4)

来源:凤凰科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1-28 16:45 
核心提示:而对于这次众多机构联合对百度公司发起的反盗版联合行动,各家公司的具体的起诉行为,究竟能不能在法律层面上维护自己的权益,专业的律师认为,这次起诉的板子,想要打到百度的身上,难度有点大。 上海天闻世代律师

而对于这次众多机构联合对百度公司发起的反盗版联合行动,各家公司的具体的起诉行为,究竟能不能在法律层面上维护自己的权益,专业的律师认为,这次起诉的板子,想要打到百度的身上,难度有点大。

上海天闻世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黎卿:起诉难度就是说像百度影音、百度视频,这种它是新技术环境下所产生中一种竞争中的行为模式.我们怎么能够将这种新出现的侵权行为,和我们已经有的,惩罚的规定和司法规定能够结合起来,让它最终追究,认定追究他的侵权行为,以维护权利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不仅是法律层面存在探讨的空间,这起事件在互联网业界看来,在线视频网站和搜索引擎之间,一直以来就是唇齿相依的关系,视频网站依赖搜索网站带来更多的用户流量,而搜索网站也希望有更多吸引眼球的内容,提供给进行搜索的用户。两者一直以来是和平共处的,这次百度公司的行为让这些相关网站和机构无法再容忍,最终选择了法律诉讼。其实更多折射的,还是互联网领域类日渐激烈的竞争。

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朝阳:因为互联网的整体竞争是你在用户的客户端有你的软件,这件事对它是有战略意义的,就像搜狗拼音输入法是在你的机器上,就像360的安全卫士是在你的机器上,就像QQ的聊天、或者微信是在你的手机上,所以,客户端软件对于一个企业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它是有一个强烈的目的,这个目的不是说为了赚点小钱,广告联盟赚点小钱,而是通过大量的个人网站、通过播放盗版的东西,来协助铺设百度影音客户端。

面对记者的采访,很多视频播放企业的负责人和影视机构的负责人,都纷纷拿出具体数据,提出了他们对于盗版现象的担心。

光线传媒总裁王长田:从电影行业来举例,我们今年的电影票房估计在230亿到240亿之间,那美国的电影票房只占电影产值的25%,如果我们能达到,它的25%的原因是因为它对版权严格的保护,所以版权非常的值钱,它在电影院上映完之后,它可以卖DVD、卖互联网、卖电视台,可以去授权开发玩具、游戏、主题公园等,这些收入占了75%。但是,如果你没有这个版权的保护,它随随便便就可以用的话,那你这个75%是不存在的,就像我们现在看到的中国的状况,中国的电影票房占了80%、90%整个行业的收入,意味着我们的版权销售只占了10%到20%,那这10%和20%是因为盗版的原因才出现的这种状况,如果我们到了美国那种状况,我们的电影产业值应该乘四倍。

具体案例方面,2013年《中国好声音》第二季将在浙江卫视和搜狐视频同时直播,搜狐视频花费1亿元购得“好声音”网络版权,刷新了视频网站购买栏目的纪录。但对于一手打造《中国好声音》的灿星制作公司来说,目前他们最担心,也是网络盗版侵权的问题。

灿星制作公司总裁田明:版权的保护让网络上收回制作成本变为可能,也让制作方更好的制作出更优秀的作品给观众。(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