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农村互联网 >

陈金桥:三网融合要避免设置行业壁垒

来源:C114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2 12:43 
核心提示:自2010年三网融合政策出台后,目前三网融合的进展依然缓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副总工陈金桥呼吁:“应警惕垄断,避免设置隐性行业壁垒,推动三网融合的深入开展。”

自2010年三网融合政策出台后,目前三网融合的进展依然缓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副总工陈金桥呼吁:“应警惕垄断,避免设置隐性行业壁垒,推动三网融合的深入开展。”

陈金桥认为,目前三网融合存在顶层设计不足的问题,双向进入试点的业务类型内涵缺乏明确界定,网络统筹规划,共建共享需要协调,标准体系需尽快建立,分业监管需双方协调落实。

自2010年6月30日12个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名单出台以来,广电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范,如344文件对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内涵功能、模块设置、企业定位等进行阐述;将IPTV播出呼号统一为“中国广电IPTV”,定义电信企业角色为配合开展IPTV市场营销、推广和代收费。

陈金桥指出,从国外经验看,三网融合应该立法先行,多种模式打破体质机制障碍。“目前电信和广电可开展两方面的合作。”陈金桥说,“第一,完善机制模式,保留电信、广电监管机构,但通过立法等政策方式明确两机构的管理职责和管理边界;第二,调整政策模式,从政策层面采取调整措施,逐步适应融合趋势。”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率提高,广电和电信在网络和业务层面的融合在加速,成立融合监管机构,打破体质障碍,已成为众多国家的选择。德国、法国和新加坡在维持电信、内容双重管理体质的情况下,对于融合新业务都明确了管制框架。美国在1934年,日本在2001年则成立了融合机构,主要从法律上调整监管政策。

“在三网融合市场,电信与广电首先是合作,然后是竞争。”陈金桥指出,“共同把三网融合市场做大是双方的首要任务。”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