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监办约谈乌鲁木齐电业局 促进居民供电服务
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从2012年3月份开始进行“田”字形快速路改造,改造片区属于乌鲁木齐中心地段,商业、居住小区密集,施工涉及到5条110千伏线和6座变电站的28条10千伏线路迁改和配合停电工作。道路改造开工以来,由于施工造成电力故障以及电力线路迁改等原因,多次出现居民小区停电、延时送电等情况,居民意见比较大。
居民供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是国家电监会2012年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新疆电监办以此为切入点,于 5月10日专员对乌鲁木齐电业局进行了约谈,督促提升居民供电服务质量。约谈首先说明了约谈的原因,乌鲁木齐电业局介绍了电力设施施工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专员根据汇报明确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一、既要配合市政建设,又要满足供电要求
国家对供电企业的供电服务指标均有具体要求,重点指标就是供电可靠性不能低于99%。其他方便的规定也很明确,供电设备计划检修时,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用户的停电次数,每年不应超过一次;对10千伏供电的用户,每年不应超过三次。对供电急修、停电、限电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供电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二、提前谋划,做好施工项目计划工作
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掌握道路改造计划,结合电网结构,编织出科学合理电力改造项目的施工计划。
三、合理安排施工方案,做到方案最优
根据停电区域,合理安排施工方案,尽量采取先解决临时供电电源、分段施工、带电作业等多种措施,减少施工对正常供电的影响。对停电时间长,影响比较严重的需要采取发电车保障的,应采取发电车保障供电。
四、最大限度组织施工人员,做到工期最短,停电影响最小
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在最大限度组织施工人员的同时,做好物资供应、停电、施工、送电等各环节的衔接、配合和协调工作,做好应对施工道路不畅施工人员到位和物资供应等问题,减少停电时间,力争避开用电高峰时段,降低对居民的生活、学习的影响。
五、做好信息公告工作
根据停电安排,按照提前7天公告计划停电信息的要求,及时在自治区主流媒体上公示停电信息,同时积极与重要用户、大型物业小区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停送电信息。
六、做好95598服务受理工作
由于停电造成业务量急剧增加,动态配置坐席人员,减少用户电话等待时间,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
约谈后,乌鲁木齐电业局表示将认真落实以上措施,做好施工组织,减少停电次数和时间,努力提升供电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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