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监办完成湖南省电力调度机构信息报送与披露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做好输电监管工作,加强运行核心监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电力调度机构信息报送与披露办法〉的通知》(办输电〔2011〕65号)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电监会总体工作部署,11月24日至25日,湖南电监办对湖南省电力调度机构进行了电力调度机构信息报送与披露工作的专项检查。
检查组在认真分析精心准备基础上,对报送的渠道时间、数据的真实有效性、信息的内容要求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省电力公司高度重视电力调度机构信息报送与披露工作,基本能够满足信息报送与披露的监管要求,但检查发现还存在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等问题。省电力公司及其调度机构立即按要求制定并布置了相关改进措施。检查组要求省电力调度机构继续高度重视信息报送与披露工作,主动加强与监管机构和发电企业的沟通与配合,确保信息报送与披露监管要求落实到位。
检查进一步引起了电力调度机构对信息报送与披露工作的重视,及时解决了贯彻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电力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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