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电监局召开《电力调度机构信息报送与披露办法》宣贯会议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近期颁布的《电力调度机构信息报送与披露办法》,华东电监局于2011年9月27日下午在沪召开了《电力调度机构信息报送与披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会议。华东电网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电力调度机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上海市各主要发电企业、安徽省“皖电东送”电厂相关负责人共约50人参加了会议。华东电监局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华东电监局对《办法》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具体报送披露要求进行了宣贯,对下阶段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华东电网公司和上海市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办法》进行了部署发言。
华东电监局有关负责人在讲话中就贯彻落实《办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办法》制定颁布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调度信息报送和披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抓紧组织开展《办法》的深入学习宣贯工作,落实责任和措施,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做好调度信息报送和披露工作;三是加强协调配合,要求电网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和相关发电企业要积极做好自身工作,全力支持调度机构具体做好信息报送和披露工作;四是注意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对于涉及宏观经济形势和电网运行的敏感数据和信息,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有关规定。
9月30日,华东电监局还将对安徽省有关电力企业组织开展《办法》宣贯工作,并将于10月起按照《办法》要求在华东区域全面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信息报送和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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