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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监局发布《华北区域电力监管报告(2010)》

来源:华北电监局 作者:华北电监局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09 18:21 
核心提示:2011年5月底,华北电监局向社会公开发布了2010年度《华北区域电力监管报告》,这是华北电监局自2007年以来第五次发布区域电力监管年度报告。

2011年5月底,华北电监局向社会公开发布了2010年度《华北区域电力监管报告》,这是华北电监局自2007年以来第五次发布区域电力监管年度报告。

报告全面介绍了华北区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山东等省(市、区)电力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详述了华北电监局、山西电监办、山东电监办履行电力监管职责、促使电力科学发展的各项举措。

报告的发布,既增加了区域电力监管机构工作的透明度,也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华北区域电力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的情况,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推动电力行业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2010年,华北区域发电量比上一年增长14%,华北电网最大负荷增长16.53%,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增长速度高达26.4%,发电设备容量增长8.64%,电网工程投资增长1.4%,全年关停小火电机组374万千瓦,节约标煤420万吨。全年华北区域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

2010年,在电力监管机构大力推动下,华北区域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4月份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正式启动,在此基础上,电力监管机构与内蒙古发改委共同协调出台了蒙西电网大用户直接交易输配电价;同时,进一步规范发电权交易,确保京津唐电网内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上大压小、节能减排”精神。

但是,监管机构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通过“三指定”专项治理发现,少数供电公司与多经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供电公司与多经企业人员交叉任职,供电企业与关联的多经企业混同经营等。这些迹象显示,华北区域电力行业垄断问题还需要高度重视。

2011年,华北区域电力监管机构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电力监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为保障,努力推动区域电力工业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结构,为区域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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