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监办建立专家管理机制加强监管力量
近日,湖南电监办印发了《湖南电监办电力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专家库组成与专家主要任务、专家聘任程序与条件、专家库与专家管理等方面,办法对专家的聘任程序和聘任基本条件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专家工作守则。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湖南电监办发挥专业监管优势,强化专家管理机制,借助专家力量,推动电力监管工作进入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
随着电力监管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业务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弥补监管力量不足,彰显专业监管优势,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近年,湖南电监办在电力监管工作中锐意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已经在安全监管、供电监管、节能减排监管以及专项治理工作中聘请了专家参与工作,对提升监管效能,树立监管权威,加强监管力度,发挥了很好作用。为了适应监管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统一标准、规范管理电力监管专家,湖南电监办建立了电力监管专家库,并出台相应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专家库由稽查处归口管理,但按专业领域划分专业组别由各业务处室分别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专家库成员主要从省内电力企业、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聘期三年。
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与条件,湖南电监库已经开始组织专家库第一批专家的申报、资格审核和聘书发放工作。通过建立专家库,规范了专家聘用工作程序和要求,增加了专家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强化了监管技术力量,整合了社会有效资源。为更好地全面促进湖南电力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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