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第二督查组顺利完成重庆地区发电企业节能减排现场督查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及“十一五”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督查工作的通知》(办稽查〔2011〕7号),电监会成立了九个督查组对部分电力企业2010年度及“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第二督查组由西北电监局、甘肃电监办、节能减排专家等6人组成,西北电监局有关负责人任组长,于2011年3月8日至17日对重庆地区的华能珞璜电厂、中电投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重庆恒泰发电有限公司、重庆松藻电力有限公司、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发电厂等5家发电企业节能减排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在华中电监局重庆办的大力配合下,于17日顺利完成了发电企业节能减排现场督查工作。
督查内容为“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情况,重点核查供电煤耗、厂用电率、二氧化硫排放量和脱硫机组运行率四项指标。时间紧、任务重、数据量大,督查组分工协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计算核实、实地查看、分析报告等方式深入细致地核查,最后总结出各电力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存在的问题,并向被督查电力企业提出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被督查发电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节能减排督查,能够按照电监会要求准备资料,检查中详细解释和说明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汇报和反映情况。总体上看,被督查单位在节能减排工作上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机构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减排措施得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被督查企业均表示要按照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落实整改,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