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 加强党建有新举措
来源:电监会机关党委 作者:刘云 责任编辑:融合网 发表时间:2011-01-19 14:59 阅读:次
核心提示: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
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深刻阐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深刻阐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纲领。学习贯彻好这次全会精神,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电监会各项工作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9月20日,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柴松岳同志传达并组织学习了四中全会精神,提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用全会精神指导电力监管工作,扎扎实实推进电力改革与发展。同时还对下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了具体部署。根据会党组的要求,为推动机关对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机关党委举办了支部书记、委员培训班。重点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重要任务的思想认识水平。
机关党委发出通知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活动。从九月下旬至11月底每周四下午,各支部可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和《决定》等有关文件。通过学习,要深化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自觉性。
机关党委的通知还要求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要以四中全会精神统揽电力监管工作,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去。全体党员要自觉结合本职工作,积极探索,不断研究解决电力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实际行动促进电力监管工作健康发展,使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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