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风能 >

内蒙古风电新政重新分配风电市场蛋糕 将更多的税收留在当地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20 10:17 
核心提示:世界风电看中国,中国风电看内蒙古。截至今年3月,仅蒙西地区风电并网装机容量即达到1140万千瓦,占全国装机比例超过30%,风电已成为区内第二大主力电源,最高上网电量占比20.9%,而同时期全国风电上网电量仅有1.18%。内蒙古风电的各项指标均高居全国首位,并

新政对内蒙古风电发展影响几何

就风电而言,内蒙古的核心愿景有两个:其一,建设外送输电线,消纳区内多余的风电量;其二,重新分配风电市场蛋糕,把更多的税收留在当地。

6月2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这是针对全国五个自治区中最后出台的一个扶持政策。这份迟来的文件给内蒙古的风电发展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但同时也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世界风电看中国,中国风电看内蒙古。截至今年3月,仅蒙西地区风电并网装机容量即达到1140万千瓦,占全国装机比例超过30%,风电已成为区内第二大主力电源,最高上网电量占比20.9%,而同时期全国风电上网电量仅有1.18%。内蒙古风电的各项指标均高居全国首位,并已达到丹麦、西班牙等欧洲风电强国的水平。

窝电难题有望破解

然而,内蒙古风电的成绩与困难几乎一样多。内蒙古电力公司工作人员挂在嘴边最多的话就是“窝电”怎么办。

内蒙古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电力消纳能力有限,2010年有42%的风电白白浪费。数据显示,过去6年间,内蒙古发电量翻了一番,而外送通道却没有增加一条。

据内蒙古电力公司总经理张福生估计,到2015年,区内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3000万千瓦,年送电量将至750亿度,现有的5条外送通道根本无法满足需要。

从表面上看,内蒙古风电弃风是缺少电力外送通道,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蒙西电网独立于国家电网,蒙西的风电外送,得由国家电网说了算。外送通道的建设也须经两家电网公司合作,而这种合作如没有更高层次的介入,很难达成共识。甚至有业内人士认为,内蒙古电网的出路只有并入国家电网一条。

此次国务院的支持政策即属“更高层次的介入”。在《意见》中单独列出“加快电力通道建设”一节,可见其重视程度。《意见》称,“将内蒙古电力外送通道纳入国家电网建设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建设;鼓励利用火电输出通道外送部分风电,扩大电网接纳风电规模,配套建设调峰电源,统筹制定风电消纳方案。”

国务院出面,本质上是将两个独立的电网公司当成一个共同体来统筹考虑。

《意见》出台的同时受到了国家能源局的重视,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对记者说:“内蒙古是中国的风电大省,国家能源局相当重视,最先解决的是外送通道建设和消纳市场落实。”

消纳市场已达共识

对于内蒙古风电的消纳市场,内蒙古方面考虑了区内和区外同时消纳。

针对区内消纳,内蒙古发改委副主任王秉军认为:“我们在《内蒙古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提出引进负荷与风电开发挂钩联动的措施(编者注:简单说就是先落实哪里能消纳风电,再核准风电场建设项目),风电企业积极引进产业,构建发电与用电一体模式,实现可再生能源发展与高载能产业发展结合;利用冬季后夜弃风时段的风电电力为城镇供热,解决低谷弃风问题;用风光互补解决边远小城镇用电、城市公用照明、农牧民通电等问题,扩大风电的应用。”

针对区外消纳,内蒙古方面没有提出特别要求,只要能够送出去就行。国家电网于今年4月发布的《国家电网公司促进风电发展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中也明确指出,蒙西、蒙东的风电将送至三华(华北、华东、华中)负荷中心消纳。

外送输电线选型尚不明确

接下来,就是具体规划内蒙古外送输电线的起点、终点、电压等级以及交流还是直流等技术细节。

其实,早在《意见》出台之前,国家电网和蒙西电网就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外送输电线蓝图,但双方的想法存在出入。(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