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控“风” 风电企业降至25家 风电设备制造商开发风电受限(3)
《指导意见》要求各盟市企业选择业绩好、规模大的企业,通过托管、重组和兼并等形式,整合本地区的风电企业,使各盟市现有风电企业减少一半,原则上不再引进新的风电企业。
内蒙控“风”
同时,各风电开发企业,应确定1-2个主体或者委托一个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并申报集团公司在内蒙古境内各个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各项目公司只负责项目运营管理。
本报记者了解到,整合重组的目标是使全区风电企业的数目由70多家减少到25家以内。“这一目标是根据内蒙古风电企业的整体数量,以及上述整合方法来确定的,在每个发电企业集团内部整合即可实现这一目标。”刘东升介绍。
对内蒙发改委整合重组的意见,各个发电企业大体上认同。根据《指导意见》,各大风电开发企业应在3月31日之前确定合并机构并上报内蒙发改委备案。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内部整合已经完成,对整合到一到两个主体确实有客观困难的企业,我们也会适当放宽,允许其整合为3个主体。”刘东升表示。
刘东升反复强调,“整合重组,并不是要求电力集团之前的整合,我们无权也无法要求他们这么做。不能排除他们之间有小的项目公司进行兼并,但即便如此,那也是他们的自愿行为。”
“对整合后的25家而言,其公司建设速度将加快,而且能够优先入网,则发电量将大幅增加,进而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对中小企业来说,可能面临的将是分散接入电网,面临较大的经营困境,最终结果将难免被兼并。”万隆证券研究中心的一则报告称。
在能源专家杨富强看来,由于内蒙在风电领域的行业地位,这一整合政策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可能引起其他省份的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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