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算2.0时代:电信运营商角色之变(2)
机会与挑战
在云计算生态体系中,电信运营商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亚马逊可说是云计算商业模式的开创者之一。2006年,亚马逊推出了AmazonWebServices的服务,为独立开发人员以及开发商提供云计算服务平台,通过将数据储存和计算能力出租出去获得盈利。这种模式看来并不需要依赖电信运营商,不过作为依靠互联网来实现的一种商业模式,亚马逊的云计算业务同样需要掌握着互联网接入资源的电信运营商的支持。
云计算受制于网络带宽,由于网络带宽发展水平低,网络服务质量较差等因素的影响,中国云计算产业的发展成本是美国的四倍。这是电信运营商面临的问题,同样也是不可多得的机会。随着云计算产业的发展,对宽带水平和宽带服务的需求会大幅上升,包括中国电信在内的三大电信运营商投入巨资展开光纤宽带的建设,中国电信的“宽带中国•光网城市”计划在3年左右的时间内让用户的接入宽带升到10倍以上。宽带市场增长潜力巨大。
云计算中的“云”其实是大量计算资源的集合,而目前提供计算能力的资源除了“端”上的PC、手机等IT设备外,大多集中在数据中心的服务器上。而电信运营商手中掌控了大部分的IDC资源,这是其发展云计算业务的一大优势。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选择将IaaS作为云计算业务切入点的重要原因即在于此。
电信运营商的IDC资源利用率并不高。除高峰时段之外,大量服务器资源闲置,导致了资源浪费。IDC能耗过高也是一大弊病,有数据显示,IDC能耗约占电信运营商能耗的四成左右。而且传统IDC应用部署时间较长,从新业务到上线运营需要较长的部署周期,响应业务变化的速度慢。在商业模式上,传统IDC服务缺乏弹性,用户花费较高,但是得到的IT资源相对有限。而云计算为电信运营商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契机。
通过虚拟化技术,电信运营商可以将大量服务器整合成一台超级服务器,将大量IT资源集合起来形成“资源池”,然后以类似于提供水电等公共设施一样的方式提供计算能力,用户需要多少就使用多少,而且只有在运行云端程序的时候才会构成支出,运行结束之后计费停止。这样一方面减少了用户的支出,另一方面也将IDC中剩余的计算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减少了计算能力的浪费。
三大电信运营商规模巨大,日常运营需要大量的IT设备,利用云计算技术,电信运营商可在企业内部搭建私有云,按照云计算的架构搭建平台,面向企业内部需求提供云计算服务,这样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投资和运营的成本。
更重要的是,云计算有助于电信运营商实现由“哑管道”到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的转型。电信运营商可以通过云计算的模式,将自身的语音能力、计费能力等开放出来,建设云平台,从而聚集大量第三方开发者,产生大量优质应用,并依靠收入分成、广告等盈利模式实现业务的拓展和利润的上升。
不过电信运营商进军云计算同样面临诸多挑战。例如目前大多数IDC资源掌握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手中,近乎垄断性的市场地位使这两家电信运营商安于现状,缺乏引进云计算技术改良数据中心运作并对外提供云计算业务的动力;由于云计算业务需要通过互联网来提供,而网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尚不理想,例如亚马逊等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就曾遭遇宕机的困境,电信运营商本身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网络服务的质量,为云计算产业同时也为自身云计算业务的发展提供良好支撑。
云计算的标准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导致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各自为战,用户从一种云计算环境迁移到另一种环境成本巨大,而统一的云计算平台又远未建设起来。电信运营商本身有潜力成为云计算标准的制定者,但是目前在此方面尚无多少建树,反而阻碍了自己发展的脚步。(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