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港物联网云计算(2)
因此,在云计算技术和未来物联网基础上建设我国文化创意产品全球交易大市场,建设具有前瞻性的文化创意产品服务软平台,建设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常设机构,并着力建设与地上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相配套的无国界、多语言、全球化且拥有物联网支持的虚拟文化创意产品交易港,是当前我国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发展的一个大方向。未来,没有线上的商务与市场将遭淘汰,没有线下的物联网支持的线上信息港,就只能是“门户”和媒介。而打造线上线下连为一体的未来数字商务市场,将在新一轮洗牌中独占鳌头,大放光彩。
创意产业集聚区的高级形态和未来发展趋势
以地理方式实体构建的创意产业集聚区毕竟受到各种条件,如地域分割、传统格局、资源配置、利润预期等的限制,很难达到理想的要素构建和产业配置。这一过程本身也是一个市场选择的过程,充满了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特别是企业家、投资者对创意产业的认识尚处于初级阶段,对其前景的预期还不乐观。
创意产业的根本观念是通过“越界”促成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重组与合作,寻找新的增长点,促进社会机制的改革创新,数字化高端融合是创意产业集聚区的高级形态和未来发展趋势,依托一定的实体创意产业集聚区,打造无界域国际化的虚拟创意集聚区,建设数字化网上市场和一个数字化的交易平台,构建“虚拟创意产业集聚区”或“文化创意信息数字交易港”。
“孵化器”是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传统形态,在支持青年创意者创业,支持小企业、创意工作室(如海归创意园)的成长,助力创新企业管理、营销和生产性服务等方面,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这一模式的要求是,应当在当代文化潮流、文化消费、文化市场、文化时尚的基础上,构建某一创意产业(行业)科研、生产、流通、交易的数字化平台,吸引巨量信息汇聚,开展网上信息交换、商务交易和产品推介销售。
与网上创意产业集聚区或“文化创意信息数字交易港”相应,地上可有相应的实体型生产、物流中心或会展中心、贸易中心;可与定期的博览会、交易会相匹配,形成网上常设数字交易与地上会展业以及直接交易的立体交易系统,由全球化带来的“小众化”将升级为一定层级的“大众化”。同时,网上创意产业集聚区或“文化创意信息数字交易港”可以更方便地集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个体创意者的最新技术成果,推动技术成果转让,实现科研成果向生产转换。
总之,崭新模式的立体创意产业集聚区或“文化创意信息数字交易港”将有机会全面实现官、产、学、研、投、贸等各个链环的数字化高端整合,代表着创意产业集聚区的高级形态和未来发展趋势。(作者:金元浦,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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