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云计算 >

云海三部曲 上海云计算中心雏形乍现

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1-04 11:14 
核心提示:2012年12月26日,作为配合上海市政府相关产业职能部门推进云计算发展的重要执行机构,上海软件产业促进中心主任唐全荣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云海计划过去三年实际上是从提升创新能力从试点应用抓起,第二个三年将大量铺开应用,而第三个三年可能就是整个

越来越接近中心。

“现在是第一个三年的收尾之年,第二个三年将从2013年开始。”2012年12月26日,作为配合上海市政府相关产业职能部门推进云计算发展的重要执行机构,上海软件产业促进中心主任唐全荣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云海计划过去三年实际上是从提升创新能力从试点应用抓起,第二个三年将大量铺开应用,而第三个三年可能就是整个产业的腾飞。”

2010年8月,上海正式发布其基于调研的《上海推进云计算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简称“云海计划1.0”),称将致力打造“亚太云计算中心”。

其阶段目标被概括为“十百千”,即培育十家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年经营收入超亿元的云计算企业和服务企业;建成十个面向城市管理、产业发展、电子政务、中小企业服务等领域的云计算示范平台;推动百家企业从传统信息化向云计算转型;推动百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向云计算服务转型;带动信息服务业新增经营收入千亿元;培养和引进千名云计算产业高端人才。

不过截至目前,这些细化目标均已被超标完成。据上海软件产业促进中心提供的资料:年经营收入超亿元的云计算企业和服务企业甚至已超过30家。

上海的逻辑起点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云海计划1.0”》行动方案中几乎看不到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PaaS(平台即服务)和SaaS(软件即服务)这些有关云计算的技术字眼。

这显示了上海云思路的逻辑起点:其一,上述类型只是云计算产业链中非常小一块,上海不愿把“饭店”变成一个“指定生产青菜”的地方。其二,定义由市场决定,以后可能还会发生更改。

“这也是上海这几年在云计算发展和其它城市不太一样的地方。”唐全荣指出,如有些城市可能以基础设施带动产业发展,有些以硬件制造的集聚效应带动,有些则以服务大企业带动。

“规划不同与各城市产业定位有关,上海是希望能真正市场驱动,政府主要通过规范使产业走在一个正确道路,创造良好商业环境是上海根本出发点。”唐全荣说。

目前上海已团聚起一批优秀本土和外资企业。事实上行动方案发布仅2个月,IBM[微博]、EMC已决定在沪加大投资,微软[微博]则除在2010年秋部署上海云计算创新中心外,也已于2012年11月宣布将再把其公有云落沪。

本土企业腾讯已在上海建立华东云计算中心和电子商务基地。2011年5月,华为与上海正式签署云计算战略合作协议,决定在此建立全球云计算联合实验室,构建核心技术研发队伍,与上海企业和科研院所合作,支持上海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向云计算转型。

2011年底,上海云海数据中心揭牌,临港成为上海最大离岸数据产业集聚区。“这里也有一个上海区别其它城市的地方。”唐全荣指出,数据中心建设是一个高能耗、产出相对较低的产业,但作为一个靠高运转及城市建设而非依赖能源和资源的城市,上海一直希望能在信息服务业有更高端发展:“因此上海只会去建设满足自身需要的数据中心,然后通过这些数据中心去发展上面更高更具商业模式的产业。”

他进一步指出,上海致力打造“亚太云计算中心”,这里的中心是指产业中心而非物理中心,云计算有产业链上下游,但上海会根据自身城市定位而更倾向于扶持产业链中更靠近用户端、更高附加值的产业。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