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息产业发展角度规划云计算(2)
二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云计算服务模式,支持超大规模云计算操作系统、核心芯片等基础技术的研发,推动产业化,逐步形成一批满足重点领域需求的安全可控关键技术产品。产业部门规划研发,与科技部门不同之处在于更加强调技术的应用“出口”。
1)根据我国产业基础、未来技术趋势和应用需求,充分利用产学研用资源,加强对云计算相关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的研发。通过专项资金,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活动和应用试验,建立云计算研发、实验和产业化应用平台。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建立云计算示范工程,以项目应用带动技术和产品的发展。
2)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实施“核高基”重大专项和电子发展基金项目,重点突破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关键软件技术。支持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加快安全可靠关键软硬件应用推广。开展工业软件试点示范,逐步完善产业链。
三是加强云计算应用示范推广,面向具有迫切应用需求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试点示范工程,以大型云计算平台建设和重要行业试点示范应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调发展。
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省市和适当领域开展云计算应用试点,通过实际应用提炼共性关键技术、服务内容需求、服务模式和应用效果,完善关键技术,探索商业模式,提升公众和用户的接受程度和信心。同时,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和联盟开展商业性应用示范项目,推动商业实践,培育龙头服务型企业和品牌,带动云计算产业发展。与科技部规划相比,行业应用示范是个交叉的领域。
四是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加快光纤宽带建设,稳步推进三网融合,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带宽,为云计算发展提供更强大的网络基础支撑。
五是加强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云计算以及服务的标准制定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构建云计算标准体系。
积极开展云计算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尽快启动云计算技术以及服务的运营管理标准制定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升我国在国际云计算标准领域的话语权。对产业部门来说,规划标准除了考虑技术因素以外,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因素作用,以市场立标准。
六是加强行业监管和环境建设,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对云计算的服务供应链的管理,对服务提供者的基础资源情况、运维能力、安全资质、信用水平等各方面进行有效监管。加强行业和企业自律,提高企业诚信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市场行为,避免垄断和恶性竞争。结合云计算应用的特点,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经验,对个人隐私和数据进行保护,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上保障云环境下我国的信息安全和国家利益。行业监管主要是产业部门职能,工信部在其中担负主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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