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牵手云计算 展望云时代
我区之所以积极抢滩云计算产业,除了拥有环境、政策等优势之外,还基于自身具备发展云计算产业的基础:近几年,我区信息化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
我区将重点打造以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和赤峰市为核心的产业园区,形成呼包鄂信息产业―体化布局和以赤峰市为中心的蒙东产业园区。
从带动投资效益看,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建设数据中心的投资拉动比可达1:8到1:4,限于我区基础电信通信建设条件,保守估算,“十二五”时期是内蒙古云计算产业起步阶段,按照1:1考虑,可带动其他投资500亿元,新增营业收入500亿元。
为确保《内蒙古自治区云计算产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我区在组织、政策、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完善了保障措施。
云计算产业发展,将有利于促进自治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促进自治区相关服务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转型发展;有利于自治区富余电力产能的就地消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机遇总是垂青有准备者。面对被喻为全球第四次IT业革命的云产业热潮,内蒙古依托得天独厚的优势,积极迎接机遇的来临。
抢滩云产业布局
世界各国正在抢占云计算产业制高点。美国政府发布了《联邦云计算战略》,英国实施政府云(G~C1″″d)计划,日本提出了霞关云计划。我国也不例外,早在2010年10月,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确定首先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无锡5个城市先行开展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工作。
面对云计算未来的巨大市场前景,自治区迅速做出反应,抢摊云计算产业。
2011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云计算产业发展规划》出台。2012年4月12日,自治区政府在香港举行内蒙古云计算产业发展专题推介会,向世界展示内蒙古发展云计算产业的有利条件和政策环境。
我区之所以积极抢滩云计算产业,除了拥有环境、政策等优势之外,还基于自身具备发展云计算产业的基础:近年来,我区信息化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区光缆年均增长17.1%;本地网光缆线路长度达到15.5万公里,年均增长21.4%;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达到260.5万个,年均增长42.4%;互联网宽带接入普及率7.8%,比2005年提高5.9个百分点。
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迅速。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政务外网、政法专网及其他专网基本建成,金字系列工程及一批重点业务系统取得明显成效,全区60多个委办厅局、各盟市和旗县政府都已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大中型企业普遍开展了电子商务应用,伊利、蒙牛、包钢集团等企业信息化工作进入全国“企业信息化500强”。全区农牧业信息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已在12个盟市、20多个旗县深入应用。
重点城市基础条件较好。呼和浩特市拥有互联网带宽320G,拥有2个四星级、1个三星级数据中心,数据中心面积5000平方米。包头市已成为全国17个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之一,目前拥有互联网出口64G宽带。鄂尔多斯市也具备了发展云计算产业的良好基础,目前全市光缆长度16350公里,最大带宽40G,围绕数字城市建设目标的“东胜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已通过国家验收。赤峰市拥有光缆长度超过17700公里,宽带容量超过80G,正在建设全区首家数字化示范城市。
“发展云计算产业,互联网是基础。我区信息化基础设施较为雄厚,为云计算产业兴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自治区经信委网络处处长刘吉玺说。(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