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算定义决定了企业的云计算产品形态(6)
四、对中国云计算转型发展的几点参考建议
到目前为止,中国的IT企业几乎没有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没有自己的软件开发方法,没有自己的理论方法。基本上是在学习和模仿国外技术和产品,然后再做局部的创新。所以在云计算竞争中,尽管全球企业和研究机构处于相同的起跑线上,但是中国企业和研究机构由于先天素质的孱弱,竞争的力量处于绝对的下风,因此要想在云计算竞争中获得国际话语权,如果没有好的策略,几乎是不可能的。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中国无论从政府层面,或是企业和研究单位层面,尽管几乎和美国在相同的时间里关注云计算,但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如果这个局面继续维持下去,估计再过3-5年,中国又会再一次重蹈覆辙,如PC时代、互联网时代一样,会因为没有掌握云计算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而受到制约,影响经济的发展。
所以针对中国的云计算现状,提出几点可能的参考建议。
(1)政府有关部门要不带偏见地以实际行动来重视云计算发展,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帮助。
事实上,目前的大型企业因为有成熟稳定的产品,处于当前利益的考虑,是很难开发出革命性的产品的。如果政府有关部门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这些极少数企业身上,估计成功的机会不大。因为这些国内的大企业本身并没有掌握互联网时代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只是因为中国的市场原因而赚了不少钱,变成了一个有钱的企业而已。
所以政府部门在重视大型企业的同时,也要把一部分注意力转向广大的中小微型企业,这些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会在云计算时代激发出强大的创造力。
(2)国家专利部门要重视一些革命性的技术方法专利申请,不要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来决定技术的革命性,而要占在国际云计算前沿的高度来审查这些新技术。
人类的任何发明专利都是人脑智力活动的结果,其具体表现形式就是一系列规则的组合。物理世界里的发明专利是通过一系列存在的实物来体现规则的,而以计算机为载体的虚拟世界里的发明,是采用抽象的逻辑实体来体现规则的。因此发明专利的核心在于规则,而非那些实物。如同生命的本质在于组织连接形式,而不是构成生命的物质本身一样。这里的组织连接形式就是规则,是一种智力活动的结果。
所以在云计算时代,专利审查人员需要谨慎处理那些云计算核心技术方法,不能因为自己的知识原因而草率地采用“智力活动”来驳回国内小微企业申请的发明专利方法。
美国目前掌握了大量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并且以专利的形式得到了保护,中国如果想在云计算时代获得真正的话语权,只能在最基础的技术方法上获得专利保护,因为采用最基础的技术方法可以创造出无数应用发明专利,而对于国内的企业来说,如果失去了基础技术方法的专利保护,基本上就失去了话语权。因为在这个专利方法公开并且被驳回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就只能尽快申请使用这个基础方法所产生的应用方法,但是由于应用方法的多样性,这些企业(包括国内的大型企业)根本就没有资金和技术来申请如此多的应用发明专利。所以当国外企业获得了由该基础方法发明的大量应用技术发明专利保护后,中国企业也就很自然地失去了云计算时代的国际话语权。
(3)企业要根据现有的产品和技术,寻找云计算转型的发展战略。
云计算革命并没有改变现有的产品形态和技术,它只是提供了一种新的革命性技术,和传统的技术一起来创建云计算产品。从技术的构成成分上来看,绝大多数的技术是传统的技术。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便在云计算时代,国际IT巨头所掌握的技术在数量上仍然占有绝对优势,但由于不是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其价值比重并不高。所以如果中国的某个企业掌握了云计算核心技术或者关键技术,就掌握了和国际巨头讨价还价的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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