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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并非手机电视终南捷径

来源:eNet硅谷动力 作者:吴秀凤 责任编辑:吴秀凤 发表时间:2011-01-14 16:07 
核心提示:中国首家运营手机电视业务的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下属东方龙新媒体公司全面下调在上海地区的手机电视业务资费,由原先的10元/月调整为2元/月。

中国首家运营手机电视业务的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下属东方龙新媒体公司全面下调在上海地区的手机电视业务资费,由原先的10元/月调整为2元/月。

虽然有人认为,手机电视业务这种资费水平是为了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可以为手机电视业务注入强大动力,但是在笔者看来,由于管理权限混乱,使用体验不甚理想,价格居高不下等限制因素的存在,下调价格难成手机电视发展之终南捷径!

首先,手机电视业务至今仍然缺少统一的监管

目前虽然英国等地区都已经将广电和信息监管合并为一个部门,统一加强对手机电视等新兴业务的监管,但是在中国市场上,手机电视业务至今仍然缺少统一的监管。目前在政策监管上,虽然国家广电总局表面上占据了主导地位,国家广电总局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中对移动电视和手机电视业务各环节的许可实施规定中指出,“无论是广电运营商还是移动通信运营商,只要开展视音频传播相关的地面广播数字移动电视业务、手机电视业务、流媒体业务,都要接受广电总局的管理,实行许可制度。”,而且其也控制了内容源,但是由于移动系牢牢掌握着收费和运营平台这个终端,离开了谁,整个手机电视产业都很难顺利发展,有人曾经形象地比喻道, “手机电视涉及到广电和电信两大具有巨大能量的运营商的交叉和交融,它们一头控制了节目源,一头控制了终端,就相当于一头控制了out(出),一头控制了in(进),离开了哪一头,整个手机电视的过程都不可能完成。”而目前的困境就在于,由于利益的博弈,要想广电系与移动系精诚合作恐怕并非易事,而双方的零和博弈极有可能拖累整个产业。此前广电系与移动系在手机电视标准上冲突即是一例。

其次,价格方面曲高和寡

目前虽然全面下调在上海地区的手机电视业务资费,由原先的10元/月调整为2元/月,但是不要忘记了消费者在使用手机电视业务时并非仅仅需要支持内容资费,消费者还要支付由使用手机电视业务所产生的流量费用,而这正是主要费用所在,目前由于上海移动用户必须要选择有流量限制的套餐形式,而平均算来,以每天观看一小时手机电视业务来计算,每月仅支付流量费用就要在200元以上,这恐怕得不偿失,而价格上的曲高和寡恐怕是手机电视难以克服的障碍。

再次,消费者体验仍然不理想

目前中国手机电视业务采用极其耗费网络带宽的流媒体技术通过移动网络来传输手机电视节目,这就使得手机电视节目的播放效果并不理想,经常出现模糊的画面,有时甚至还夹杂着令人心烦的噪音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消费者体验效果,同时手机电视业务的内容主要来源于电视节目,内容同质化严重,缺少差异化内容,也很难吸引消费者为同质化内容再次买单,另外手机电视业务对手机终端的要求明显高于普通手机,尤其是对芯片的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大屏幕的分辨率和色彩表现力以及待机时间要求颇高,这也进一步提高了使用成本!

所以在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处于初级阶段的中国手机电视业务仍然前路漫漫,正如分析报告所指出的,手机电视将受到网络速率低、标准不统一、手机终端价格高、节目内容少、费用高等因素困扰,短期内用户接受程度较低。因此,中国手机电视市场还需要2~3年的市场预热之后才能达到大规模的发展。

(责任编辑:吴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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