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9大—东段公路将改用ETC电子标签系统
ETC(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简称,是通过“车载电子标签+速通卡”与ETC专用车道内信号发射与接收装置天线进行通讯,实现车辆不停车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功能的全自动收费方式。该系统具有快速、便利、环保的三大特性。即快速:专用通道,无需停车,快速通行;便利:非现金支付,便于车辆与财务管理;环保:减少车辆磨损,降低尾气排放。
国道109线大-东段改建项目顺利完工并通车后,将采用一种新科技,让司机无需停车便能缴纳过路费。
为了提高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效率,减少现金缴纳通行费造成的车道拥堵,有效缓解交通压力,2011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泰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入巨资与中国建设银行准格尔分行联合开发了G18大东段和S31城大段高速公路ETC代收费系统,并于2012年5月投入使用。
使用该系统,车主只需在车内安置一个电子标签,把一张预存费用的通行卡(建行ETC乐途卡)插入电子标签,在通过收费站的ETC通道时不用停车,收费站的感应系统会自动识别车辆型号,并自动扣除通行费,这种收费系统每车收费耗时不到两秒,其收费通道的通行能力是人工收费通道的5倍~10倍。
车主如何使用不停车就缴费的ETC系统
个人客户办理建行ETC乐途卡须填写《建行ETC乐途卡个人用户业务开通/变更/撤销申请书》,签订《建行ETC乐途卡个人用户业务用户服务协议》,并提供持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如为他人代办,还须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持建行ETC乐途卡、车辆行驶证、《建行ETC乐途卡个人用户业务开通/变更/撤销申请书》和《建行ETC乐途卡个人用户业务用户服务协议》,驾驶车辆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泰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厅安装ETC电子标签。
使用建行ETC乐途卡配合ETC电子标签通过收费站ETC车道,电子标签发出“嘀”的一声,标签指示灯变为绿色,车道栏杆自动开启,即可通行。
建行ETC乐途卡的扣款信息逐笔实时归集在泰宝公司在建行准格尔分行开立的内部过度账户中,每日日中轧帐完成后实时划转到泰宝公司的单位账户中。
持建行ETC乐途卡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时,出口处费额显示器将显示本次消费金额。持建行ETC乐途卡到泰宝公司营业厅或致电泰宝公司查询本卡的通行信息。
车主如果需要索取发票,可以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泰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收费营业厅索取最近一段时间的通行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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