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全覆盖:成都医保“三部曲”(2)
从全覆盖向城乡一体化医保体系迈进
从2007年开始,成都市以人人享有医疗保障为目标,在全市打破城乡居民身份界限,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全民医保的跨越。
路径一:体制创新,在制度构架上实现城乡统筹
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面临的是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间缴费标准和待遇的差异,为此,市委、市政府首先将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待遇全部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同时,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城乡居民,尤其是缴费能力较弱的农村居民的财政补助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的筹资水平,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归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在制度设计上充分考虑农村和城镇经济水平的差距,设定了三个档次的缴费标准和报销待遇。
二是统一了全市医疗保险政策,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管理办法全部统一,区(市)县不再另行制定相关规定,全市参保信息和报销待遇数据全部集中进行管理,即使是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种制度,在制度框架上也完全一致,只有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的区别。三是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有效解决过去统筹层次不一、统筹层次较低导致的全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一、管理多头和基金分散、抗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
路径二:规范管理,在经办操作上实现城乡一致
在2007年以前,成都市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均有各自的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流程不尽一致。针对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互助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管理不一致的问题,采取“统一管理办法,统一经办流程,统一计算机信息系统,统一设定点医疗机构和‘三个目录’”的工作措施。一是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了政策,实现政策依据的统一。二是建立开通了全市统一的“成都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住院医疗费用实现了网上结算,参保职工购药实现了“一卡通”。三是将不同险种和市、县两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整合,实行统一管理,将原不同险种和市、县两级的药品、诊疗、服务设施目录(简称三目)也进行整合,实行统一管理。四是在基金筹集、基金监督管理、结算拨付等方面明确部门责任,实行统一管理。
路径三:兼顾公平,在待遇标准上实现城乡衔接
缩小城乡差距,兼顾公平与效率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长期发展目标。围绕这个长远发展目标,成都市不断完善各种制度,2008年制定《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现了全市农村和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的一致;降低缴费标准,提高报销待遇,不论是城镇职工,还是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都有较大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再次缩小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差距。
路径四:整合资源,实现机构设置上的城乡统一
2006年,成都市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机构进行整合。2007年,又将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管理业务合并。在机构上,成立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统一管理、指导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覆盖城乡的所有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到2008年,各区(市)县按照市政府要求,也相继筹建成立医疗保险管理局,至此,全市城乡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全部实现归口管理。
统筹城乡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建成
通过不断的体制创新和探索实践,全市医疗保障制度突破了城乡分割二元结构,实现了城乡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农民工、失地农民、学生儿童等城乡各类人群都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
缩小了城乡医疗保险差距,促进了城市进步
随着城乡统筹、覆盖不同人群、兼顾不同层次医疗需求医疗保险政策的不断完善,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一体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的差距正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医疗负担明显减轻。
2011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2007年的40元(农村居民)和80元(城镇居民)统一到每人220元,筹资标准调整到每人每年320元和260元,与此同时,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水平也进一步提高。从2010年起,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2011年达12.5万元,较2007年提高了4.5万元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较2007年提高30%以上。
城乡医疗保险管理水平、效率大幅提升
由于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在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经办流程上的高度统一,全市医疗保险制度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大幅提升,充分实现了“惠民、利民、便民”目标,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在2006年、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全覆盖”两个事件先后被市民高票评选为“建设成都杰出贡献奖”。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医保水平,让老百姓有钱看病、看得起病,是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核心理念,也是多年来成都市委、市政府一以贯之的终极目标。随着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千多万成都人民“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夙愿,已从梦想步入现实。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