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启动车用气瓶电子标签管理系统
从运城市质监局获悉,根据《运城市车用燃气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全市已于4月21日正式启动了车用气瓶电子标签管理系统。
车用气瓶电子标签管理,是将车用气瓶的车牌号码、使用单位(个人)、安装单位、气瓶登记信息等数据写入电子标签,对加气机原加气系统上安装中心处理装置,充装气瓶时,作业人员用信息采集器扫描电子标签后,气瓶信息通过无线信号传至系统控制中心,控制中心对气瓶安全信息进行判断后,符合要求则发出相应指令打开加气机;如果气瓶无电子标签或气瓶信息不符合要求,则加气机不能开启。
近年来,运城市燃气车辆快速增加,目前已接近3000台,给车用气瓶的安装、使用、检验、充装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运城市政府在借鉴山东省车用气瓶电子标签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运城市车用燃气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车用气瓶必须按规定在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并粘贴电子标签;燃气加气机必须安装符合电子标签管理的自动充装系统。
经过质监部门积极努力,全市2600余台燃气车辆办理了使用登记并粘贴了电子标签,河津市河东加气站、盐湖区北相加气站安装了自动充装控制系统。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市质监局于4月21日在全市正式启动了车用气瓶电子标签管理系统。系统运行后,未办理使用登记、未进行定期检验的车用气瓶将无法正常加气,有效杜绝了非法改装、超期未检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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