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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数字医疗时代 搭建全国互联互通电子处方平台

来源: 长沙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15 15:04 
核心提示:“应尽快破除医疗机构对电子处方的垄断,促进电子处方信息合理流动,减少医师、药师及相关人员的工作量,提高诊疗效率、药学服务水平,同时也可以有效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保护患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谢子龙建议说。

“一些医疗机构在数字化建设过程中,受利益的驱动,将电子技术转变成控制处方外流的手段,以达到垄断药品销售的目的,严重损害了患者的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14日,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规范医疗机构电子处方管理。

“应尽快破除医疗机构对电子处方的垄断,促进电子处方信息合理流动,减少医师、药师及相关人员的工作量,提高诊疗效率、药学服务水平,同时也可以有效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保护患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谢子龙建议说。

受利益驱使电子处方如同电子壁垒

来北京前,谢子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一份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电子处方管理的建议。谢子龙表示,2007年卫生部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院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不得限制处方外流;采用电子处方时应同时提供纸质处方。2010年卫生部发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明确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虽然《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在提供处方时应尽的义务,但由于规定缺乏强制性,医疗机构受利益驱使将电子处方功利化,导致医疗机构不愿意提供符合规定的处方,电子处方已经变成了一种电子壁垒。”谢子龙表示。

谢子龙分析说:“比方在《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中,都未对医疗机构医生提供处方作出具体规定。《办法》中虽然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提供纸质处方,但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形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使规定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因此,一些医疗机构根本不给患者提供纸质处方,患者的知情权被无情地剥夺了。”

建立全国互联互通电子处方平台

为打破医疗机构电子处方的垄断,促进电子处方外流,切实维护患者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降低患者医疗费用支出,节约医保费用,谢子龙建议将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处方纳入法规之中。

“建议建立全国统一、联网的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将医疗机构、社会药房纳入其中,实现系统对接、信息共享,保证电子处方信息不会被人为限制。”谢子龙认为,“要让患者能够通过终端查询、打印设备自由获得处方,自由选择购药地点。让社会药房能够获得病人的用药信息,指导患者合理用药,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建立能够互联互通的电子处方平台,实现包括医疗机构、社会药房、患者个人在内的信息共享,是促进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状况,保证患者权益的重要举措。”谢子龙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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