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智慧浙江”:决胜未来的重大战略举措(3)
8.以法规和标准化为重点,加快提升信息网络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信息网络安全保障,建立促进智慧技术与产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制度体系,是顺利推进“智慧浙江”建设的重要保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着力从技术、设备、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建立起立体的、动态的安全防范体系和监管机制,推进“智慧浙江”建设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既要加快建立推进智慧化发展的行业标准化制度,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规范和创新模式的积极作用;又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防范法规制度建设,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市场秩序和安全的监管保障工作。
C、加快“智慧浙江”建设的若干具体建议
建设“智慧浙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建议省委、省政府近期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把“智慧浙江”建设作为事关浙江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来谋划部署。要站在发展知识文明的战略高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全局高度、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构建区域竞争新优势的现实角度,充分认识“智慧浙江”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它作为一项事关长远、事关全局的省级战略任务。建议省委、省政府听取专题汇报,作出相关决定,加大工作力度,统筹谋划部署,明确当前和今后5至10年“智慧浙江”建设的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并着力抓好“智慧浙江”相关试点工作,条件成熟时召开全省“智慧浙江”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系统加以推进。
第二,制定“智慧浙江”建设总体规划和推进计划。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专门编制规划小组,在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顶层设计,明确思路、任务和工作举措,形成“智慧浙江”建设的总体方案,提出可行的系统建设计划和工作任务。
第三,研究出台加快“智慧浙江”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省委、省政府出台推进“智慧浙江”建设的指导性政策意见,完善相关税收、财政、用地等政策,建立新一代信息产业发展指南,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各地政府加大对信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的采购,实施智慧基础设施、智慧公共服务和智慧政务建设的千亿投资和采购计划,以政府采购创造市场需求,引导新一代信息产业发展。整合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资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资金等已有专项资金,建立“智慧浙江”建设的财政专项资金,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产业发展投入,设立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与产业发展基金,特别是对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程予以财政支持。
第四,加大借力发展和对外合作力度。发挥市场杠杆作用,以市场换技术、以市场换人才、以市场换资金,不断完善智慧技术创新和产业支撑体系。以省政府、工信部、国家标准委《共同推进浙江省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和“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为契机,高度重视省部合作,创建国家、行业标准,合力推进智慧省、智慧城市相关标准的研制和先行先试,抢占先机、抢占战略制高点。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强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国有大企业的战略合作,全面落实相关战略合作协议,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进一步做好“三网融合”及物联网相关机构和项目的引进和实施。加强与IBM等跨国企业的交流合作,在保持中方主导的原则下,尽可能借助跨国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智慧,引进相关解决方案。加强智慧产品和技术应用推广培训,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普及化大众化。
第五,加大智慧城市建设的试点力度。充分发挥杭州、宁波等城市的示范作用,在各市和信息化基础较好的部分县加快推进智慧城市试点,促进智慧城市创建与信息技术、信息产业创新的互动发展。大力开展智慧应用体系以及居民信息应用能力建设,加快形成产业发展高端化、社会运行管理高效率、居民生活高品质的具有较强辐射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的智慧城市。着力探索构建政府、企业、市场等在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中的关系,尤其是要大力推动商业模式、服务模式创新,努力走出可持续的智慧城市建设路径。
第六,全面推进“六个一批”工程。建议结合我省目前正在推进的“四大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以及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以领军企业为龙头、以基地建设为抓手、以大项目为支撑,组织一批智慧技术与产业研发项目、布局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培育一批优势骨干企业、打造一批智慧产业集聚基地、汇聚一批智慧高端创新人才、创建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智慧浙江”集约发展水平。要把省级产业集聚、省科创基地和海创园、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作为“智慧浙江”建设主阵地来规划建设,着力培育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鲜明、集聚发展的智慧产业示范基地。
第七,把“宁波智博会”上升为省部级的全国知名品牌的博览会。宁波市在国内率先系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利用现代网络与信息技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服务、完善城市功能,取得了智慧城市建设的初步成效,并于2011年9月,举办了国内首个以智慧城市为主题的“2011中国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反响大,效果好。建议省委、省政府总结“宁波智博会”的成功经验,力争把“宁波智博会”办成“智慧浙江”建设的标志性年会,使其成为一个具有国际影响的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展示交易场所。
第八,总结推广智慧技术应用商业模式创新的典型。智慧技术推广应用,有赖于探索创新商业模式。我省在推进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的过程中,形成了一批典型商业模式,值得总结和推广。例如,杭州华数集团通过技术、应用、管理和服务的创新发展,已经成为拥有网络最齐全、经营服务领域最广的广电运营企业,位居中国新媒体和“三网融合”第一阵营;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集成了信息、支付、物流、金融和IT运营等多种服务,引领了中国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发展;交通物流运输公共信息共享平台以物流通用软件建设为基础,以物流信息交换为核心,形成了标准化、公益性的物流信息系统,推动了物流企业的信息化进程,提升了核心竞争力,也节约了成本;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在投资建设方面,目前已形成用户自建、政府投资和平台租赁等模式,各具优势等等。及时总结这些商业模式创新的经验,提高技术应用水平,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第九,建立健全“智慧浙江”建设考核评估体系。加强“智慧浙江”建设考核评估,首先要建立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系统运行的评价指标体系,把考核评估作为系统解决方案验收和改进的重要举措,对应用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系统全面的运行评估,确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系统高效协调运转。同时,要对各级政府建设“智慧浙江”、智慧城市,以及各行各业的智慧发展进行评估考核,强化领导的责任意识。
第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议在浙江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智慧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分管领导,强化办公室职能,统筹领导推进“智慧浙江”、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辅助“智慧浙江”建设的专家人才库,积极跟踪新科技革命和新兴产业发展动态,对“智慧浙江”建设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实施效果开展咨询指导。成立智慧城市促进会,广泛汇聚政府有关部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力量,合力推进智慧城市和“智慧浙江”建设。各级党校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智慧城市建设、现代网络应用知识的培训,各高校、职院、职校要建立对企业家的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对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教育制度、职称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认定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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