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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开始发放“一卡通”新社保卡可当银行卡使用

来源:黄河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14 14:37 
核心提示:“新社保卡”在发放期间处于锁定状态,暂不能使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在收到参保单位返回的填写完毕的《社会保障卡领取清单》后,将统一办理“新社保卡”的开卡业务。

“新社保卡”开始发放 能当银行卡使用

太原市广大参保人员期待已久的具有“一卡通”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已开始发放,发放时间从现在开始到12月31日。

本次发放“山西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新社保卡”)的人员为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且与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系统进行数据比对成功的以下单位参保人员:(一)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中的参保人员;(二)在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各社会保障保险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三)参加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化退休人员、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无业居民与老年人和学校、托幼机构中的学生、儿童。

据介绍,各参保单位集中领取的具体时间和领取安排需要各参保单位前往社保大厦一层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查询或者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yrsj.gov.cn进行查询,也可致电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咨询,电话5227255、5227257、5227258、5227259。太原市社会保障卡集中发放地点在太原市社会保障大厦(太原市建设南路22号)一层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1至6号窗口。目前,发卡以单位名义领取,暂不接受个人领取。

“新社保卡”在发放期间处于锁定状态,暂不能使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在收到参保单位返回的填写完毕的《社会保障卡领取清单》后,将统一办理“新社保卡”的开卡业务。

为确保社会保障卡数据的准确性和唯一性,本次“新社保卡”会对参保人在太原市医保中心信息系统和太原市公安局人口信息系统中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比对,信息比对不合格的参保人员暂不制卡,对其信息进行二次数据采集、整理、比对,合格后再行制卡。新参加太原市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无需再制作原有的太原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 “旧社保卡”),如数据比对合格,将直接制作“新社保卡”,参保单位无需申报数据。

在发放“新社保卡”后的一段时间内,参保职工原先持有的“旧社保卡”仍可继续正常使用。“新社保卡”开卡后,可到我市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启用,同时“旧社保卡”作废。暂时没有领到“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仍可继续使用“旧社保卡”。“旧社保卡”停止使用的具体时间确定后,将以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告,通知持卡人。“新社保卡”的启用将继承原有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可放心使用。

此外,金融功能是“新社保卡”的一项重要功能,可作为普通的银行借记卡使用,今后部分社保业务功能将依托社保卡金融功能办理。为了保障“新社保卡”的正常使用,参保人员在领卡30天内,携本人身份证及“新社保卡”到我市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金融功能的开启业务。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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