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电源中监控系统应用探讨(2)
3、完善监控系统的自检功能
为了使监控系统更有效地发挥其作用,除了要不断完善监控系统基本功能外,同时还要注重利用计算机数据处理的优势,开发完善高智能化性能。根本上改变传统维护模式,有效利用监控技术。
监控系统的实施是以新的维护模式为基础,即以区域为监控管理中心对相应局站进行监控管理,局站少人、无人值守,而城市监控管理中心对其区域监控管理中心进行统一管理的模式。这种计算机式的集中监控管理与人工看守式管理除维护管理模式上不同外,其更大的区别是监控系统对通信电源设备实现计算机自动实时监控,如当电源设备发生故障时,监控系统将作出快速响应,且及时上报到相应的管理中心。为适应这种计算机监控管理方式,要求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维护模式,但我们注意到,监控系统的实施虽然是建立在新的维护模式基础上,但对监控系统的要求仍遗留有人工看守式维护管理模式的痕迹,如在过去人工看守式时期,一小时一次的例行抄表,为的是对设备进行定时查看,而现在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其特点是对电源设备进行实时监控,但却对其提出一小时一抄表的要求,且以日报表的形式存储并打印,同时要将这些报表存放2到3年。其结果在监控系统里打印存放这些数据占用监控系统较大的资源,然而这些数据却很少能派上用场。面对这些问题,对监控系统在某些功能应该进行重新考虑:
(1)在被控设备(电源设备)可靠性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全面提高监控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2)从被控设备和监控系统整体综合考虑,既然电源设备和监控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都能得到基本保证(电源设备中的可靠性指标要求为:开关整流设备MTBF>50000h、阀控电池MTBF>350000h、交直流配电设备可靠性指标要求更高,监控系统的可靠性指标要求为MTBF>100000h),监控系统的实施应向简单化、实用化、高智能化方面发展,同时保证监控系统的告警、预告警性能的准确性和快速性,再加上统计分析智能化功能的不断完善,使得类似一小时一抄表这样的功能变得没有太大的意义。
(3)更新人们过去那种人工看守式的维护观念,建立新的维护制度。
因此今后监控系统实施的又一项重要工作是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维护模式,更有效利用监控技术,使电源监控系统在通信电源维护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监控系统的入网检测
对监控系统实施检测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将受到下面的条件的限制:
(1)对监控系统实施检测首先在检测的项目、指标、检测条件及检测方法等方面需要有标准依据,目前虽然有一些监控系统方面的技术要求,但作为监控系统检测的标准依据还远远不够。
(2)监控系统与一般的电源设备相比采用更多的是计算机技术,更强调其系统的网络性、系统软件的实时性以及系统的功能性,由此对监控系统的实用性、技术性能的*估造成一定的难度。
(3)监控系统是一个大型的实时性网络系统,具有一定的容量特征(包括软件容量特征及硬件容量特征),各种性能指标的实现在满容量运行时才有意义,作为监控系统性能指标的检测,建立一个满容量的系统是不可能的。
(4)受到通信方式、通信条件等其他方面的限制。
从上面情况可以看出,对监控系统实施检测确实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即使是这样,通过一定的方法对监控系统实施检测,以达到最大程度逼近,对监控系统性能指标进行描述和*估还是有必要和有意义的。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