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应用 >

邮储银行山东省分行全面代理ETC业务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9-14 16:07 
核心提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上下联动、全力推进,顺利取得代理ETC卡的阶段性成果,推广工作稳步进行。目前邮储银行山东省分行辖内首批148个网点全部对外提供ETC鲁通卡的销售、充值、发票打印等一站式服务。

作为省内覆盖范围最广、营业网点最多的大型国有金融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目前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全面合作,正式推出代理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简称ETC)业务,成为山东高速集团ETC项目指定代理金融机构。

自代办业务以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上下联动、全力推进,顺利取得代理ETC卡的阶段性成果,推广工作稳步进行。目前邮储银行山东省分行辖内首批148个网点全部对外提供ETC鲁通卡的销售、充值、发票打印等一站式服务。这也是邮储银行推动“环保生活,低碳出行”,降低机动车碳排放量等公益事业开展的创新之举。

ETC收费项目中的鲁通卡是山东省联网高速公路电子收费专用缴费卡,通过“车载电子标签(OBU)+鲁通卡”,实现车辆不停车全自动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鲁通卡在不停车收费车道(与车载电子标签配合)及人工收费车道均可使用。鲁通卡分为鲁通卡A卡(记账卡)和鲁通卡B卡(预付费卡),其中鲁通卡B卡包括记名式和不记名式。目前邮储银行山东省分行与山东高速合作的ETC项目内容为鲁通卡B卡不记名卡的充值业务。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