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街道用RFID技术做好能繁母猪补贴申报
为落实国家对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根据省农业厅和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浙江省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海农畜发〔2011〕57号文件精神,海洲街道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宣传、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截至8月25日,全街道能繁母猪补贴申报工作现已顺利结束。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国家对能繁母猪养殖者进行资金补贴申报是“为民办实事”的重大惠民措施,政策性、原则性极强,海洲街道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街道和各行政村能繁母猪补贴申报工作的开展。利用广播、电视、会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使海洲街道落实能繁母猪养殖补贴申报政策工作从存栏登记、补贴公示到上报审核审批等环节得以有序运行,确保了海洲街道能繁母猪养殖补贴申报工作及时、准确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1、认真摸底,挂标建档。各行政村组织人员从8月14日起开始调查统计工作,对辖区内养殖场(户)的能繁母猪的实际存栏数量进行逐场逐户核查,填写2011年海宁市能繁母猪情况统计表。调查统计严格做到:一是见猪。由村干部和村级防疫员逐户调查,对于拒绝核查的养殖场(户)和现场核实后增加的能繁母猪,不得纳入补贴范围。二是见人。现场调查的母猪数要经母猪养殖场户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三是见标。补贴母猪必须佩戴RFID电子耳标。四是见档。母猪佩带RFID耳标后,其养殖户信息和母猪生产、繁殖记录等信息必须录入到全省能繁母猪信息预警系统中,建立档案,并及时汇总能繁母猪申报信息。
2.监管得力、数据准确。街道在22日-24日对各行政村申报的能繁母猪数量进行核查和抽查,街道核查养殖场户65户,占街道上报户数的47%.(137户,443头)
三、程序规范、张榜公示。
凡参与能繁母猪养殖补贴申报工作的行政村和个人,将涉及该项工作的所有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备查,统计核查结束后,各行政村张榜公布养殖场(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汇总审核无误后上报海宁市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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