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长兴县车用气瓶将实行电子标签管理
根据市质监局和市交通局的统一部署,自2012年4月1日起,长兴县范围内的所有公交车、出租车以及驾校用车的车用天然气瓶将实行“电子标签”管理,实现对车用气瓶改装、登记、充装、使用和检验等环节的动态全过程监管。
全县车用气瓶使用单位共有11家,车用气瓶500多只。车用气瓶使用量大,流动性强,涉及环节多,使用场所特殊,管理难度高。采用车用气瓶“一瓶一码”电子标签信息化管理后,车用气瓶每次充装前,加气站自动充装控制系统对电子标签信息扫描后,自动控制加气操作。没有电子标签的车辆将一律无法充装。为保障电子标签和车用气瓶信息的一致性,电子标签须粘贴在相对应的车用气瓶上。利用这一技术手段,可以实现气瓶安全信息动态化监管,促使车用气瓶充装、使用、检验、安装维修等环节全方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车用气瓶的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规范车用气瓶充装管理,杜绝充装不合格车用气瓶现象,从而有效防范气瓶事故。
目前,车用气瓶使用登记工作已经展开。各气瓶使用单位由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调度,按计划有序开展申报工作,所有在用车用气瓶的使用登记、发证以及粘贴标签工作要在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从4月1日起,电子标签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届时没有粘贴电子标签的车用气瓶将无法充装天然气。此举增强了安全监管的有效性,提高了安全监管水平,为车用气瓶的安全运行提供了可靠保障,避免车用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广大市民也可以拨打12365热线,对未粘贴电子标签的车用气瓶和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充装的加气站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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