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安全未成体系:网络支付安全亟须法律定调(2)
一些专家甚至指出,连已经发展多年,并形成庞大用户规模的网络支付,目前仍在备受安全隐患之困扰。在不久前的一次网络支付安全沙龙上,易观高级分析师张萌指出,“网络钓鱼”犯罪已经将主要精力放在网络支付之上,这也意味着,“渔翁”们已经将网络支付视为“最佳自留地”。以北京市为例,2011年北京市网络购物投诉已经占总投诉量的1/3,其中网络钓鱼为主要诈骗形式。
尴尬的是,当消费者被网络钓鱼骗去钱财之后,往往追讨无门,银行、商户、第三方支付厂商、IT安全厂商及公安机关都无法真正有效成为用户追责的第一目标,一旦受骗,多数用户只能不了了之。
易宝支付CEO唐彬认为,对于频频发生的网络钓鱼事件,易宝支付常常在处理用户投诉时“有心无力”,“虽然第三方支付厂商十分重视支付安全方面的系统建设,也推出了非常丰富的安全产品,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网络支付安全仅靠支付厂商一己之力显然是不够的。”在他看来,技术体系不可能保证100%安全,事后安全体系的构建已经远远超出“技术体系”的范畴。
法律层面需突破
那么,如何构建事后安全体系?艾瑞高级分析师王维告诉记者,网络支付发展多年,第三方支付厂商、IT安全厂商投入巨大,投入资金往往达到千万级别,在安全上已经能够有所保证,但国家相关监管立法部门、银行、商户以及公安机关等生态链条上的其他环节,显然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做。
目前,我国仅有的一部信息安全法是2004年颁布的电子签名法,缺乏一部专门的综合性信息安全法律用于规范网络行为,明确用户、企业等相关方面责任义务,有效保障信息安全。
在网络支付最为发达的美国,银行承担其了保障网络安全的主要责任。唐彬告诉记者,“如果美国一个用户被钓鱼网站或者各种各样的木马受骗了,他可以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他的信用卡公司,正常情况下一般能把钱要回来,在这背后,是银行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下与商户的协调机制。”不过他同时表示,中国网络支付的诚信环境基础较差,中国的银行体制至少在现阶段还无法承担这一责任。
什么样的支付安全体系是适合中国的?如何从根源上保证网络支付及移动支付安全?中国支付清算行业协会王玉雄博士提出,在最短时间内,形成完整的网络支付法律体系链,填充法律空白是最迫切的。“伴随移动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的继续扩大,2012年支付安全政策、软件、硬件厂商重视,预计这两个市场在2012年将会有比较重要的突破。”
近年来,业界专家一直致力呼吁加快立法进程,例如加大对网络钓鱼等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等,但相关法律法规迟迟未落地。在网络支付发展最好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日本、韩国和欧洲,都具备一套完善的监管、法律及支付管理办法,明确产业链各环节在保障安全的时的角色定位,为支付安全提供一个绿色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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