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公路局不断提升ETC电子标签推广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加快ETC普及应用,淄博公路局创新方法措施,狠抓责任考核,不断提升ETC推广服务水平。
一是服务培训高频率。突出抓好客服队伍建设,每月制定学习计划,每周进行学习交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与考核,对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工作流程、内业管理、文明服务、礼仪规范等进行系统培训;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定期进行业务考核,并将ETC推广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二是服务质量高标准。在办公区选择方便、醒目位置作为服务网点营业室,配备专人为前来咨询、安装系统的客户做好解释和业务办理工作;为客户提供预约上门服务、银行转账划扣等个性化服务;建立客户档案,定期回访,征求客户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服务推广高覆盖。按照“广开渠道、全面争取”的原则,深入交通运输企业、机关部门、车辆集中地、停车场等处进行走访,利用媒体、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重点宣传优惠政策、节能降耗、方便快捷等优势,提高社会认知度,激发群众主动办理的积极性。截至上半年,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 5000余份,办理鲁通卡4347张,安装电子标签2264台,收入2676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