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本质与标准的思考及新物联网框架探讨(2)
三、“物联网”的核心是编码标准和信息安全
物联网的灵魂是物品身份识别,通过物品编码为物品分配一个能够上网进行信息交换和处理的标识。物联网标准最核心关键除了硬件技术,而更关键的是编码标准、网络资源IP地址、网络架构、信息流向和信息安全。
如果我国没有自己的物联网标准和编码资源,网络资源IP地址,在物联网上又会形成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
1、所有中国企业必须向国外机构申请注册,领取管理代码,事实上接受另一个不同的国外管理手段;
2、我国工业生产、商品流通、物流、居民生活保障等体系的运作和信息处理处于外国解析体系控制之下;
3、由于编码采用国外物联网的标准,所以注册、编码分发、主服务器及数据库在国外,所有企业注册及物品上网信息必然流向外国,造成我国经济、物流、商品流通信息完全外泄并被外国掌握;
4、物联网标准、编码版权、主服务器和数据库法律定位在外国,接受外国法律体系的约束和管辖,一旦发生纠纷,中国无司法管辖权;
5、物联网的基础是互联网,互联网核心技术、资源及管理也都是国外控制;
6、在互联网的信息安全及网络空间安全不能够保障情况下,在物联网和电子标签的信息安全(特别是无线识别)没有得到解决情况下,无处不在的物联网和电子标签形成无处不在的危险。
物联网的标准涉及感知、身份识别、信息传输、应用和安全等多个领域。物联网标准制定应该紧扣核心的感知、身份识别、信息传输和信息安全。由于物联网的应用面广泛和普遍,仅仅关注和讨论物联网应用层的标准制定,则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四、正确分析对待国际标准
标准是利益的博弈,又是立国之本。中国物联网标准必须适合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因此,在国际还没有统一的物联网标准情况下,如何对待已经以企业为主或由某一个国家标准组织事实形成的“国际”电子标签标准,是必须面对的首要课题。
1、国外专家对国际标准总体现状的看法
世界知名标准化专家美国Sun Microsystems公司首席标准官Mr.Carl Cargill先生08年1月16日在北京发表《全球信息与通讯产业标准化发展方向中国的机遇》报告,对现行的国际标准做了剖析:
(1)、目前世界上国际标准组织按照公正的程序产生标准:ISO/IEC JTC1(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的第一联合技术委员会)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 ;ITU(国际电信联盟);
(2)、有核心企业(大型跨国公司)控制的标准
(3)、超级企业形成的既定事实标准(如微软Windows、intel公司芯片)
(4)、美国控制的国际互联网标准(Internet)
今天,高科技领域的技术标准已经开始严重偏向私人利益,国际标准为主要美、欧、日等跨国公司控制。
当今的市场环境与中国的利益不一致,发达七国有过多标准组织是中国的竞争对手。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为什么却要在供应端开展竞争,中国为全世界供应了大量产品,为什么不能提供标准、标准化组织及标准的理念?中国为什么从国外输入标准和技术?
中国有能力改变世界,应该创造自己的游戏规则,应出口标准。
外国专家的分析评价、质疑和中肯建议让我们汗颜。我们应当反省过去习惯遵从和引进国外标准,在技术上俯首称臣的局面。对待国际标准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盲目引进。中国人应该也必须由引进标准到创造标准,出口标准,主动争取国际标准的制高点和话语权,体现国家利益。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