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演艺 >

东莞10名警察因扫黄报警处置不力受处分(名单)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王永强 杨英杰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4-02-14 14:43 
核心提示:央视曝光东莞部分镇街娱乐场所涉黄问题后,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纪委、市监察局组成联合专案组,重点查处涉黄事件中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的问题。13日晚,东莞市纪委对外通报称,虽有民警和治安队员、辅警到达现场,但处警不力,存在严重失职行为。

央视曝光东莞部分镇街娱乐场所涉黄问题后,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纪委、市监察局组成联合专案组,重点查处涉黄事件中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的问题。(2014年2月)13日晚,东莞市纪委对外通报称,虽有民警和治安队员、辅警到达现场,但处警不力,存在严重失职行为。

通报中称,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目前对媒体反映的拨打110举报后接处警和警情处置不力等问题已初步查清。经查,今年1月16日22时52分和1月17日18时01分,中堂镇公安分局东泊派出所和黄江镇公安分局黄江派出所接到110报警中心转来的举报,分别派出民警黄叔权和2名治安队员,民警谢增辉、高杰和2名辅警到了现场,但处警不力,存在严重失职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东莞市纪委、市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1、给予中堂公安分局政委莫炳章(当日值班分局领导)行政记过处分;

2、给予中堂公安分局东泊派出所所长张伟斌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给予中堂公安分局东泊派出所副所长兼江南警务区警长黎成忠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给予中堂公安分局东泊派出所江南警务区副警长刘协增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给予中堂公安分局处警民警黄叔权行政记大过处分;

6、给予黄江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彬根(当日值班分局领导)行政记过处分;

7、给予黄江公安分局黄江派出所所长叶玉新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8、给予黄江公安分局黄江派出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长黄建中(当日值班派出所领导)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给予黄江公安分局处警民警谢增辉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给予黄江公安分局处警民警高杰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