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演艺 >

歌唱家刘一祯推新单曲 《沁园春长沙》红色献礼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王月宝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27 20:17 
核心提示:融合网|DWRH.net 报道,6月25日下午,《华语音乐流行榜》应邀参加空政文工团青年歌唱家刘一祯在北京为其最新单曲《沁园春长沙》及同名MV,举行了媒体记者试听见面会;参加见面会的还有来自刘一祯家乡湖南的领导、驻京湘籍名流以及首都军政各界人士等。 孝亲

融合网|DWRH.net  报道,6月25日下午,《华语音乐流行榜》应邀参加空政文工团青年歌唱家刘一祯在北京为其最新单曲《沁园春•长沙》及同名MV,举行了媒体记者试听见面会;参加见面会的还有来自刘一祯家乡湖南的领导、驻京湘籍名流以及首都军政各界人士等。

“孝亲歌唱家”刘一祯

出生于湖南的刘一祯,目前供职于空政文工团,是近年来活跃在华语民歌乐坛的青年歌唱家。心中有爱才能饮水思源,曾经因一首《孝敬父母》而被全国观众熟知的刘一祯,是第三届“中华孝亲敬老楷模”荣誉称号获得者。

红色献礼选毛主席词作

在党的90华诞之际,刘一祯决定用家乡伟人毛主席的词来创作一首音乐单曲,为党的华诞红色献礼。经过仔细的阅读与学习,最终刘一祯选择了毛主席青年时期的著名词作《沁园春•长沙》。刘一祯说:“全词情采飞扬、大气磅礴,表达出了毛主席青年时期‘改造中国与世界’的伟大抱负及非凡气度,同时这首词作也代表了毛主席词作炉火纯青的艺术高度。”

为了更好地彰显毛主席原作的深刻内涵与磅礴气势,在谱曲时,刘一祯就与湖南音协副主席、著名作曲家孟勇老师一起,先后修改了30多次,跨度长达两个多月。孟勇老师坦言,要为毛主席的词作谱曲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他还透露,接到刘一祯的邀请后压力非常大,在创作时非常谨慎,数易其稿仍不敢示人;经过反复的讨论、修改和完善,删掉了原设定的二重唱,调整了简洁明了的曲风,从谱曲到编曲不断删改,最终才有了现在的这个版本。

MV拍摄颇费心思

著名导演朱克嘉担任了《沁园春•长沙》MV的导演工作,他曾执导过《为了谁》等歌曲的MV。在MV选景时他表示:“外景要在长沙选择,这里有着毛主席工作、学习及生活的众多痕迹与气息。”

《沁园春•长沙》MV制作组的工作人员称:湖南人民对毛主席的感情很深,通过改编毛主席的作品,用音乐的形式向更多的人传达毛主席青年时代的奋斗精神及伟大抱负,有着极为强大的教育意义。

刘一祯在单曲录音前也坦言:“要唱出毛主席词作中的气度和情怀,对我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在伟人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在MV拍摄现场,历史记忆与现实图景的生动对比,令我醉入其中不能自拔。”

镜头穿越时空,歌曲《沁园春•长沙》及MV,以最为朴素深切的方式将近百年来中华民族的艰苦奋斗、中国共产党的卓越领导深融于歌曲之中。“期待大家喜爱这首作品!”刘一祯在见面会现场如是说。

闫肃马秋华助阵刘一祯

当天下午,著名词作家闫肃、声乐教育家马秋华也赶到了发布会现场,助阵爱徒新歌的媒体见面会。

刘一祯在现场演唱了这首新作品,并与所有来宾及媒体朋友一道分享了刚刚制作完毕的MV。

阎肃老师说:“之前毛主席的诗词也有不少被改编成歌曲,广为传唱;而作为毛主席词作的代表作,《沁园春•长沙》被谱曲演唱是第一次,歌曲很好地表达了原作的恢弘气势与精深内涵,一定能够得到广大群众和歌迷的喜爱!”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