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管理机构 >

丽水市制定出台《丽水市促进影视剧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李霄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08-22 00:39 
核心提示:为促进我市影视剧创作,8月13日,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丽水市促进影视剧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扶持奖励对象为:在丽水市本级(不含开发区)注册成立的影视制作单位,由丽水为主要出品方,在省级以上立项的电影、电视剧

2018年8月21日,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政府资讯>>部门动态”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我市制定出台《丽水市促进影视剧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为促进我市影视剧创作,8月13日,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丽水市促进影视剧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扶持奖励对象为:在丽水市本级(不含开发区)注册成立的影视制作单位,由丽水为主要出品方,在省级以上立项的电影、电视剧。 

扶持奖励条件为:项目已完成在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备案、取得国家层面主管部门立项许可。丽水市拥有单独或者联合申报参评省级、国家级重要奖项的资格。作品应是弘扬主旋律,体现时代精神,讴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优秀作品。作品对宣传丽水、提升丽水形象和弘扬丽水文化具有重要作用,展现丽水深厚文化底蕴和浓厚风土人情,讲述丽水故事,拍摄丽水场景,产生丽水印象,对丽水影视创作具有示范性和引导性。 

扶持奖励标准为:列入中央或省级以上有关单位重点扶持的项目,经备案、立项后,按就高原则给予1:1配套奖励。影视制作单位在丽水拍摄的电视剧(每部20集以上,每集40分钟以上),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段首播的,每集给予奖励3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在非黄金时段首播的每集奖励1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八套黄金时段首播的每集给予奖励15万元;在中央电视台其他频道或者在收视率排名前六的省级卫视黄金时段首播的,每集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影视制作单位在丽水拍摄的电影,在国内城市院线上映的,奖励50万元,票房达到一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六套黄金时段首播的每部奖励30万元,在非黄金时段首播的每部奖励10万元。在丽水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在爱奇艺、优酷、腾讯等主要视频网站上播放量达1亿以上的,经认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国家“五个一工程”奖、金鸡奖、百花奖、华表奖、飞天奖、金鹰奖的(不含个人奖),给予1:10配套奖励。获得浙江省“五个一工程奖”的,给予1:1配套奖励。两项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此外,该办法还对奖励扶持的具体操作等其他内容做了相关规定。(市财政局 行事处  万俊)

来源:浙江省丽水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