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文广新局关于开展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和运行管理服务情况检查(2)
2.深入基层,从严要求。检查组要认真对照《宿迁市“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仔细排查,保证建设到位、开放到位、人员到位、服务到位,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权益。
3.紧盯问题,推动整改。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指导作用对基层文化阵地在“建、管、用”上存在的问题,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纠正的坚决纠正,有效传导压力。各县区文化主管部门要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并形成整改报告。市级检查组将严格按照整改报告内容督促落实,并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政府相关人员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宿迁市基层文化阵地“建管用”情况自查表.doc
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布机构: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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