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查办首起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侵权影视节目案
2018年7月24日,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首页>新闻中心>部门动态”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我市查办首起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侵权影视节目案》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近期,市文广新局接省版权局案件移送函,称我市有多个微信公众号推送侵权电影链接。接报后,市文广新局立即采取措施,办实此案。
迅速反应,成立调查组。市文广新局在第一时间组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网络办案骨干成立调查组,对移送的微信公众号链接进行了远程勘验,先期固定了涉案证据。
展开调查,询问当事人。经查,我市居民王某利用“新酷播电影”、“新尤酷播”、“优优看屋吧”、“被窝新电影”4个微信公众号,于每天晚间推送影视网站链接,其中网站提供的电影内容,不能提供相关授权证明。在调查询问中,当事人对违法行为予以承认。
认定事实,下达决定书。对于王某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违法事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责令王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事后教育,获取新线索。王某接受了执法人员对其的批评教育后,主动向执法人员提供了网站的开办人线索。市文广新局将对此进行另案调查处理。
今年以来,我市文广新局根据省版权局要求不断加大网络侵权案件的查办力度,积极开展“剑网”专项行动。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案为突破口,通过新的线索继续深挖侵权源头,保持对网络侵权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信息来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责任编辑:方向)-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