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文广新局公布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
四是在民生信息公开方面。今年涉及文化惠民的村级公共服务建设、免费开放等工作情况及相关信息,我们及时公布,以便市民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在扶贫脱贫信息公开方面,我局联系帮扶4个贫困村,派出4个第一书记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帮扶工作有关信息均在网上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我局能够坚持信息公开的原则,从资料采集到信息公开,做到专人负责,领导审阅、签批,确保信息数据准确详实。2017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接到任何的举报意见或建议,没有出现信息虚假、不完整现象。
(二)多渠道,多媒体公开信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渠道除了在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贵港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还利用电视台、贵港日报等媒体,以及市政府的公报等进行公布,能够做到积极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对社会热点问题、群众关心的问题,我局及时回应,做到答复令群众满意,没有发生次生重、特大舆情。
(四)严格落实“五公开”。 我局积极执行政务“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在拟制公文时,做到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五)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通过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贵港市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更新全市重大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决策、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人事任免和工作动态等各类政府信息。2017年,通过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贵港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教育政府公开信息1168条。
四、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2017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