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管理机构 >

我国将安排18亿元资金保障图书馆等免费开放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21 09:00 
核心提示:18日,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据介绍,为切实保障工作落实,经初步测算,中央预计安排专项资金约18亿元。发布会中,文化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目前三馆开放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进行介绍。

18日,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据介绍,为切实保障工作落实,经初步测算,中央预计安排专项资金约18亿元。发布会中,文化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目前三馆开放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进行介绍。

《公共图书馆法》正起草

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司长于群表示,《公共图书馆法》正在起草过程中,这项工作受到全国人大的重视,下个月将组织调研。文化部下一步考虑将免费开放工作和正在起草的《公共图书馆法》进行衔接。

于群还透露,在“三馆”免费开放的基础上,文化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文化宫、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政策和措施。

市级图书馆年补50万

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王家新介绍,2011年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的补助标准是50万元,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的补助标准是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是5万元,均高于2009年各类单位全国平均事业收入水平。初步测算,2011年为了三馆全国免费开放,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18亿元。目前美术馆经费补助调研尚在进行,其补助标准将另行确定。

重点补助中西部地区

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王家新介绍,“三馆”免费开放将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免费开放之后人员和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将重点对中西部地区的地市级和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以及乡镇文化馆(站)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补助。

免费开放两大难题亟须解决

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司长于群介绍,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美术馆在前期免费开放试点时,在基础设施、服务内容、管理运行等方面存在难点。

难题 1

免费时代到馆人数激增

应对:拓展新媒体服务项目

于群介绍,免费开放以后,群众热情很高,他们的需求与公共文化单位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突出。就此,从场地方面,文化部要求各有关公共文化单位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的用途,已经挪作他用的必须限期收回。

国家图书馆副馆长陈力介绍,图书馆免费开放以来,到馆读者的人数增加62.5%,文献流通册次增加79%,各类咨询增加78%。

为了避免到馆人数超限的问题,国家图书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拓展服务,重点建设了国家数字图书馆,通过互联网为公众提供服务。网站的访问量增加了408%,同时还开通了手机、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等服务,这样人们不用到馆也能充分使用资源。

难题2

管理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应对:建立人流量实时统计系统

于群介绍,有些省级的美术馆、图书馆免费开放以后人流翻倍,对管理工作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主要应对措施是增加人力、完善设施、规范服务。

于群透露,文化部将出台一系列管理方面的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管理制度等。这些措施目前有的已经在草拟,有的正在调研,后续将陆续出台。目前要求免费开放的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国美术馆即将对公众开放。对于这一问题,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介绍,目前美术馆的参观量在90万-100万之间,免费开放后初步估计在160万人以上。为了确保参观秩序将实行网上预约。同时正在研究建立一套进出口检票系统和实时的流量统计系统。希望集地铁站、体育馆、博物馆各种系统优势于一体。通过对馆内人数的实时掌握,控制人流量,避免美术馆成为“候车大厅”。

北京落点

22家图书馆将陆续免费

日前,首都图书馆自习室原有的两元收费正式取消,提前实现文化部、财政部的要求。东城区图书馆也达到了文化部的全免费标准。

据悉,本市其余22家区县图书馆和少儿图书馆也将紧随其后,陆续为市民提供全免费服务。

据介绍, 2004年,首都图书馆在全国首先取消了读者存包费;2006年,北京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开始对未成年人实行全免费服务;之后,以首都图书馆为中心的北京市各级公共图书馆自2008年2月6日起,统一取消了临时阅览证费、读者卡办证工本费和注册费。本次自习室收费的取消彻底实现了免费开放。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