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动文物普查需要社会参与
开展文物普查,既是文物工作规律的客观要求,又是加强文物管理的必要前提。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开展了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日前,随着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全面启动,笔者认为,能否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将直接关系着这次普查质量的高低。
众所周知,国有可移动文物总量大、范围广、类型多、收藏单位多元、保存情况复杂,特别是许昌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在漫漫历史长河中留下了大量的文化遗存,而文博系统的可移动文物数量与我市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极不相称,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类型、结构和范围等总体情况不够清楚依然是一个严峻现实。可以说,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既是彻底摸清我们文物资源家底的战略工程,又是我们亲近许昌文明的一次探索之旅,如果仅仅依靠政府的行政命令和文物工作者的基础工作,完成任务显然不是问题,但是从文化传承使命上来说,缺少社会力量的参与显然背离了这次普查的初衷。
要想使社会力量能够积极参与可移动文物普查,笔者认为重点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首先,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了解可移动文物普查这一国家行为。本次普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的文化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建设文化强国的国家工程,重点是普查可移动文物的现状,并不改变文物的归属权。其次,要对社会参与进行合理引导,构建沟通交流平台。作为普查工作的主导,政府和文物管理部门应面向社会、面向公众,与各类文物收藏单位密切合作,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责,真正使普查参与者认识到文物普查既是一种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又是一种光荣和幸运。最后,要加强社会参与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制度建设。对社会力量参与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应在制度中明确鼓励和支持的优惠条款,确立公众对文物普查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笔者相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可移动文物普查,不仅有利于发挥文化凝聚力、宣传普及文化文物知识,对于提升全社会文明素质也可谓功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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