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址还原 努尔哈赤真实生活
也许是消失了近400年的缘故,罕王宫一直不为人知。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清太祖努尔哈赤修建了沈阳故宫,他本人就应该住在这里,但是,据沈阳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李声能介绍,其实,努尔哈赤当年迁都沈阳时,本人并没有搬进沈阳故宫,而是住在非常简陋的罕王宫里。沈阳故宫的大政殿不过是他的办公场所。起居、迎客都在罕王宫,除去出外征伐,努尔哈赤在此居住了1年多。
那么,为什么努尔哈赤不愿意住在舒适的城内,而是守着城门呢?很多疑问需要考古专家来解释,通过罕王宫的发掘,让一个真实的清太祖走进了我们的视线。
王宫守着城门 竟是方便出逃
沈阳故宫博物院研究室主任佟悦告诉记者:“由于是宫殿分离的建筑,努尔哈赤一般是步行或者骑马去‘上班’,步行大约十分钟,骑马也就几分钟,挺近的。”据介绍,努尔哈赤“上班”的线路大致是,从现在的恒隆广场东侧小路向南,穿过步行街,从兴隆东侧小路一直向南抵达故宫。
但是,虽然是宫殿分离,但罕王宫为何一定要守着城门而建呢?自从上世纪80年代发现《盛京城阙图》开始,这便是存在专家学者心里最大的一个谜,直到这次遗址出土,这个谜才算是有了合理的解释,“是为了逃跑方便,他们家的后院直通九门,如果出门逃跑便是去抚顺,很轻易就可以回到努尔哈赤发祥地——抚顺新宾满族自治县。”这是沈阳考古研究所第二考古队队长赵晓刚的说法。
但在李声能和佟悦看来,个中蹊跷却还有另一种解释,“从这次考古来看,除了九门处还留有些建筑痕迹外,别的大门都已经什么都看不到了,这足以见得九门是当时最为坚固的城门,而努尔哈赤将罕王宫建在这主要是为了安全起见。”
1621年努尔哈赤迁都辽阳,兴建东京城。1625年努尔哈赤迁都沈阳。他迁都是因为觉得辽阳汉民太多,且明军队离此也很近,“据说,那时候连市场上卖的菜、肉都是下了毒的,所以努尔哈赤不得不谨慎小心。”佟悦说。
据佟悦介绍,努尔哈赤非常重视防卫。罕王宫有内外两道门,还有专职把守的人员,其寝宫更是位于高台之上,本身就加强了它的防卫能力。为了增强防卫,在夜间即使是前来报信的人,也不许进入宫内。他还发布了一道命令:“在夜间,若是有敌方紧急消息,就打云板。若有人逃出城内,要敲铜锣。如果有好消息,要打鼓。”这种传递消息的方式,在古代皇宫里十分少见。
妃子混居厢房
如厕要挂灯笼
李声能说:“现在看来,努尔哈赤的罕王宫实在太简陋了,仅有两进院落,十余间房。”而史料记载,努尔哈赤的大福晋和侧福晋有十余位之多,再加上婢女人数众多,如何住得下?按照满族习俗,努尔哈赤和大妃应住在正房,侧福晋应住在厢房。现在已无从得知哪位侧福晋住在哪间厢房,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么多侧福晋住在只有六间的东西厢房里,只能是混居了,大家同在一个院落内生活。
据佟悦介绍,当时努尔哈赤对罕王宫及诸贝勒府上的福晋、婢女和使唤男子有严格的规定:“福晋们和婢女去厕所时,要大家一起去,不能是两三个人通行,否则就是乱行。女子不许独自行动,在家院供使唤的男子也不许独自行动。福晋们去厕所时,要打木槌,把灯挂在厕所上。”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当时罕王宫内福晋和婢女是混居的,连厕所都是混合使用的。福晋们去厕所,要有其他福晋或婢女陪同,由一位婢女打着木槌,一位婢女掌灯并挂在厕所上,告知别人厕所里有人了。
“这种混居虽然符合满族人的生活习惯,但很难保证个人隐私。”佟悦猜测,“也许有些福晋在迁都途中病故,还有一些有子嗣的妃子住在儿子家也说不定,不然即使是混居,地方也太小了。”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