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接收深圳海关移交15327件走私文物
3月14日上午,广东省文化厅与深圳海关联合举办没收走私文物移交仪式。此次移交仪式上,广东省文化厅接收了深圳海关移交依法罚没的15327件文物,这是继2001、2005年后,广东省文化厅第三次接收深圳海关的大规模移交文物。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司长段勇,海关总署财务司副司长郑婕,广东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苏桂芬,深圳海关副关长叶金球,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国强,武警8720部队副参谋长张雪峰等有关单位领导出席了此次移交仪式。
此次移交文物数量较大,品类繁多,包括陶瓷类、玉石类、铜铁类、竹木牙雕类、书画图书类、钱币类、民族民俗类文物和化石标本等,其中不少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学术价值。这次没收走私文物移交仪式,是贯彻落实海关总署 “国门之盾”行动、严厉打击文物走私犯罪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东省文化厅与深圳海关共同保护国家文物、提升社会文物保护意识的一次行动。
由于巨额利润的诱使,近年来,盗掘、走私文物等丑恶现象再度沉渣泛起,极大危害着国家文化遗产安全。深圳海关毗邻香港,人员往来频繁,货物吞吐量大,是全国旅检和货检任务最繁重的海关之一,也是不法分子觊觎的文物走私通道之一。为增强打击文物走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广东省文化厅与深圳海关建立了密切的合作机制,签订了《共同打击文物走私合作备忘录》,建立了网络鉴定与现场鉴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大大提高海关现场查获文物鉴定的效率,为案件定性和加大打击力度提供强有力的证据,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宋新潮在移交仪式上强调,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是中华民族共有的宝贵财富,保护文物是一项功在当代、荫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文物的作用,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维系华侨华人的民族凝聚力,增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文化交流与合作,发展文化旅游业,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今后,各级文物部门要更进一步加强与海关在打击文物走私犯罪工作中的合作,进一步加大打击文物走私犯罪活动的力度;同时也期望各级政府和海关等有关部门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文物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文物保护事业、共同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作贡献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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