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故宫内鬼复制《永乐大典》《富春山居图》牟利
台廉政部门14日宣布,台北故宫博物院两名员工擅自复制取得台北故宫博物院典藏珍贵文物《龙藏经》、《永乐大典》、《富春山居图》、《宋画全集》等的数码影像档,以牟私利,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及著作权法等案。台法务部门“廉政署”已于14日查扣相关证物,并带回2名嫌疑人询问。
自查发现内鬼报案侦办
14日,台北故宫博物院发表声明指出,有关该院文创营销处助理研究员陈耀东与研究助理叶丽珍贪渎案件,纯因个人操守问题而发生。台北故宫政风单位于今年10月接获线报后,经暗访自查,发现确有不法事实,立即向院长报告,院长随即指示依法调查绝不护短,实时遏阻不肖公务人员的不法行径,展现肃贪决心。
据悉,这是台北故宫首度发生珍贵馆藏文物影像数据遭馆内人员盗用,然后贩卖得利案件。台湾“廉政署”接报后迅速展开侦办。
14日,调查人员在陈耀东、叶丽珍的办公室、住所及陈自己设立的祥禾公司等地点搜索,查扣《龙藏经》和《永乐大典》等上千件电子档案及76片文物光盘,初步确认陈耀东从2008年起,以DVD光盘逐次复制故宫耗费巨资制作的影像数字文件,携出后由其公司接洽买主进行倒卖。由于最少发现有1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的印制费用流向大陆,“廉政署”人员怀疑已有盗版流入市面,且不法获利惊人。
调查人员指出,发现被复制的珍贵文物除《永乐大典》、《龙藏经》、《富春山居图》、《宋画全集》之外,还包括《早春图》、《郎世宁开泰图》、《董其昌心经》等台北故宫的珍贵图像文件。由于案情重大,陈、叶2人于14日夜被移送台北地检署,之后依图利罪嫌及违反著作权法等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请收押。
被盗印作品价值连城
据台北故宫博物院副院长冯明珠透露,本案主角陈耀东,1997年进入台北故宫服务,专门负责接洽馆藏出版业务,叶丽珍为研究助理,在台北故宫工作只有一年多。
据了解,这次涉及被盗印文物中的《龙藏经》,是清朝第一部泥金写本藏文甘珠尔经,迄今已有342年,计10万页、108函,是台北故宫典藏极为重要的珍贵文物。台北故宫2008年以授权方式,委由台湾龙冈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印制出版210套,是台北故宫继《四库荟要》和《四库全书》之后,最大的一次出版计划,每套售价188万元。据说,他们盗印后售价只有12万元,损失无法计算。
目前正在洽谈版权的《永乐大典》,是台北故宫与《龙藏经》一起的两个最大出版计划。
《永乐大典》编纂于明朝永乐年间,保存了14世纪以前的中国历史地理、文学艺术、哲学宗教等8000多种典籍,曾被誉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百科全书”。《永乐大典》全书约4亿字,历经多次战乱大火,如今只存400多册,收藏于世界各地博物馆中。
冯明珠表示,任何博物馆只要藏有一册《永乐大典》,都会视为“镇馆之宝”,台北故宫却藏有62册。
内部监管暴露问题
据传,历史上民间有“看得《龙藏经》会富贵七代”的说法。
冯明珠介绍说,《龙藏经》原藏于北京紫禁城,1949年随故宫文物迁台。《龙藏经》中有700多张佛祖、菩萨画像,因此,藏传佛教信徒深信看过《龙藏经》会得到福报。台北故宫历次展出《龙藏经》,都会看到许多信徒前来朝圣。据当地媒体报道,陈水扁也曾在卸任前,特地前往台北故宫欣赏《龙藏经》。
台湾媒体指出,台北故宫近年投入大量经费与人力,将典藏的珍贵文物数字化,成功授权厂商制作周边产品,不但开发商机,也为古文物保存找到新方向。岂料陈、叶竟以蚕食鲸吞的方式,擅自复制、盗印转售牟利,暴露台北故宫内部控管出了大问题,掌管稀世珍宝的台北故宫难辞其咎。
台湾“廉政署”表示,台北故宫珍贵文物如非法外流,将严重影响文物典藏价值,他们还将清查是否有其他共犯,并进一步追查外流管道。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