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文物 >

嘉德秋拍明清古典家具专场收获2.3亿

来源:中国文物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14 14:25 
核心提示:“姚黄魏紫—明清古典家具(二)”专场中,前美国加州古典家具博物馆旧藏“明末清初黄花梨顶箱柜成对”以2990万元位列该部分首位。该顶箱柜选用花纹美观的黄花梨木料,体形巨大、造型规整、雄伟高贵。

11月12日晚,中国嘉德2011秋季拍卖会“姚黄魏紫—明清古典家具”专场于北京举槌,最终该专场成交2.3亿元人民币。

其中,“姚黄魏紫—明清古典家具(一)”中,来自日本中山商会于上世纪初从恭王府中收购的清代宫廷御用家具:“清乾隆紫檀雕西番莲‘庆寿’纹宝座”以57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摘得本场桂冠。宝座象征着至高无上的皇权,为皇家成员御用。该宝座为带有典型欧洲巴洛克装饰风格的清代紫檀西番莲纹宝座,以欧洲经典的“西番莲”纹为主要雕饰纹样,既有中国传统家具的间架结构,沉稳大气,又显露欧洲风格的华丽多姿,是中西合璧的佳作。此对宝座原为恭王府旧物,上世纪初经日本山中商会流出海外,极为难得。另一件清宫御用紫檀家具珍品――“清 紫檀龙纹御案” 5520万元人民币高价易主。该御案绚丽奢华、造型雄浑、体型硕大且用材厚重。御案有“江山永固”、“青云直上”和“教子向上”等多种寓意,充分体现出它皇家御用重器的身份。紫檀木大料难得,偶尔得之,视同珠璧。为了在工艺上为达极致的繁复精美,此御案用料奢侈,不惜工本,采用透雕,多层浮雕,千工万琢制成一桌,是不可多得清代宫廷紫檀家具重器。颐和园乐寿堂陈列有一张同样纹饰和尺寸的御案。同为恭王府旧藏的“清乾隆 紫檀高束腰蕉叶云蝠纹三弯腿带托泥香几成对”则以1265万元人民币成交。此对香几体态流畅,优雅委婉,比例完美,装饰繁简适当,做工考究,用料奢侈,几足和束腰都是用大料整挖。从此对香几的造型、纹饰、用料特点来分析,这是典型的乾隆时期宫廷家具,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其艺术和工艺水准达到了清代家具的巅峰,备受追捧。

“姚黄魏紫—明清古典家具(二)”专场中,前美国加州古典家具博物馆旧藏“明末清初黄花梨顶箱柜成对”以2990万元位列该部分首位。该顶箱柜选用花纹美观的黄花梨木料,体形巨大、造型规整、雄伟高贵。明式家具简约风范和坚忍不拔的文人精神令人一览无余。更为难得的是,这对大柜的铜饰都是明代旧物,原装原配,殊为珍贵。像这样大型的四件柜通常容易显得巨大沉重,然而馆藏这对大四件柜巧妙地采用白铜饰件安装在各处,带出轻盈的活力与黄花梨木的色泽相映成趣。而上方的小柜安装的白铜饰件也稍微减小了尺寸,使得整体比例显得均匀而和谐。另一件“明末清初 紫檀四柱灯笼锦围子架子床”以1150万元人民币被藏家竞得。制于晚明至清前期的紫檀家具相当稀少,传世品多为十八世纪带有繁琐雕饰者或更晚的作品。硬木架子床传世品多为黄花梨木制,一般是六柱结构,现例是明末清初制紫檀架子床孤例。此架子因其四柱结构亦可作为罗汉床使用。“明末清初 黄花梨螭龙纹六柱式架子床”制作精细,装饰效果与结构完美统一,且大部分构建均可徒手拆散,并且组装后不摇不晃,说明其榫卯加工非常精密合理,最终以920万元人民币成交。

据悉,中国嘉德2011秋季拍卖会将继续上拍至11月16日,地点为北京国际饭店会议中心。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