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扎实推进 眉山市共有馆藏文物6952件
眉山市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丰富。多年来,眉山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在文物的抢救、保护、管理、利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加强文物保护的利用,无疑对眉山市旅游产业的发展有着强劲的推动力量。据了解,眉山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扎实推进,第二阶段田野调查工作已全面完成,顺利通过了国家、省文物局的整体验收;完成了国家文物保护“十二五”项目库申报工作,全市已有14个项目通过审核,另有15个项目正在接受审核。
全市共有馆藏文物6952件
自2007年《文物保护法》修订实施后,眉山市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在文物保护、文物普查、博物馆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截至目前,眉山市共有5处博物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7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5处36个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5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76处。全市共有馆藏文物6952件(套),其中一级文物11件(套),二级文物81件(套),三级文物1155件(套)。全市文博系统管理及工作人员157人。2007年以来,共实施文物保护工程35项,完成项目规划编制21个,争取维修保护经费500余万元。
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统一
多来年,眉山市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重点抢修了地面文物建筑,加大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抢修维修工作。先后完成了三苏祠博物馆抢救维修、洪雅周家祠保护维修、瑞峰崖墓群保护维修、丹棱白塔抢救维修等文物保护工程。今年,又将三苏祠陈列整改、眉山报恩寺抢救维修、江口崖墓维修等列入重点建设项目。
同时,对可移动文物进行了抢救性保护,完成了馆藏文物的文字描述和馆藏二维图像采集、建档工作;积极向国家、省争取维修经费,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和修缮方案;加大了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目前,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58处,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已于今年6月底完成;审核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9处,各区县以第三次文物普查新发现为重点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核公布工作正有序开展。
另外,为了做到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统一,眉山市开展了市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文物调查工作。完成了成昆铁路复线眉山段文物考古调查,兰—成—渝成品油输油管理眉山段、成泸高速公路眉山段文物考古调查等。2010年7月初,眉山市文物局与省考古研究院还正式签订了《眉山境内配合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协议书》,做到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统一。
合理开发利用文博考古及文物资源
不仅仅是文物保护工作,眉山市还加强了文物安全工作,主要加强了文物库房及文物安全管理、馆藏文物管理、田野文物管理、系统安全管理和文物安全检查;加大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知识宣传工作。
同时,还加大了文博考古及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眉山市已建成各级各类博物馆5座。各博物馆在基础设施建设、文物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览和科学研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宣传和展示我市历史和现状作出了积极贡献。2009年5月,三苏祠博物馆被国家文物局公布为国家二级博物馆。
眉山市在不断开展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项目取得了重大进展的同时,还合理开发利用文物资源,三苏祠景区被国家旅游局公布为国家4A旅游景区,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已打造成旅游景点。
另悉,眉山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自2007年启动以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3528处,其中新发现2669处,消失211处,田野到达率100%。目前,三普第二阶段田野调查工作已全面完成,顺利转入第三阶段数据库资料整理和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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