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8件文物被追回
7月1日下午,冠县清泉区派出所内,民警将已追回文物移交到冠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手中,此前当地村民还将一对晚清粉彩人物帽筒交到文管所。至此,从汉代至民国,这批跨度2000多年的8件文物全部被追回。
6月18日下午4时,冠县老城区红旗南路路东、团结东路路北,一挖掘机在施工作业时挖出一批文物,立即遭到围观群众哄抢。
冠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和民警赶到现场时,挖掘文物已被哄抢一空。清泉区派出所立即展开追查,并正告哄抢文物者,发现文物不上报并擅自挖掘带走文物是违法行为,应尽快将所抢文物主动上交至派出所和文物部门。
6月19日,根据举报群众提供的线索,冠县警方多方调查,走访知情群众了解情况,对几名重点当事人进行传唤。6月29日,冠县警方追回灰陶壶、青釉瓷碗、绿釉瓷碗、灯盏和红釉瓷瓶(一对)共6件文物,此前当地村民已将晚清粉彩人物帽筒(一对)交到文管所。
据冠县文管所工作人员介绍,灰陶壶的壶盖有残缺,是汉代随葬品,至今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青釉瓷碗已经破碎,是宋代传世物品;绿釉瓷碗品相较好,是元代的传世物品;可惜的是,民国期间的一对红釉瓷瓶已经破碎。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晚清的一对粉彩人物帽筒,不仅品相完好,而且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冠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发现文物的地址原为冠县某地主的老宅,这批文物疑为“文革”时期,为避免遭破坏而埋藏在地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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