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文物 >

陕西要求文物系统职工不得参与“鉴宝”类节目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27 10:15 
核心提示:为了避免刺激文物犯罪的发展蔓延,近日陕西省文物局要求,文物系统干部职工不得参与 鉴宝、寻宝类节目。 日前,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在西安召开了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为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省文物局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

为了避免刺激文物犯罪的发展蔓延,近日陕西省文物局要求,文物系统干部职工不得参与 “鉴宝”、“寻宝”类节目。

日前,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在西安召开了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为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省文物局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陕西省田野文物数量多,等级和经济价值高,分布面广线长。由于绝大多数古遗址、古墓葬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加之装备较差、经费不足等客观原因,先后发生了礼泉唐建陵石狮、秦东陵等四十余起被盗案,田野文物安保形势非常严峻。

《实施意见》要求,要重视人防,加强物防,提高文物科技防范水平。要重点开展帝王陵寝、墓群、窑址、石窟寺、石刻以及重要古建筑的技防设施建设。我省将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针对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和作案特点,加大巡查时间、频率和范围,重点加强夜间巡查。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奖励经费,鼓励社会各界提供案件信息和线索,将文物犯罪分子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陕西省文物局要求,各市、县文物行政部门一定要严格约束文物系统干部职工不迎合、不参与 “鉴宝”、“寻宝”类节目,避免因舆论宣传上的不客观,刺激文物犯罪的发展蔓延。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