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部门:鉴宝类节目无权鉴定出土文物
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报告公布 文物部门表示——节目无权鉴定出土文物
2011年05月24日报道,古玩鉴定类节目和各种鉴定机构无权对出土文物出具鉴宝证明,北京市文物鉴定委员会才有资格鉴定文物历史年限和价值,其出具相关证明才有效。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现状与对策研究》(以下简称报告)完成。该报告是市政协与北京联合大学共同承办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相关文物部门表示,“鉴宝”节目无权对出土文物进行估价和鉴定,出具的相关证明不具有效性。
目前,一些电视台开设“鉴宝”节目,节目中各种鉴定机构对出土文物并不加以甄别,为了做节目产生“娱乐”效果,甚至以“砸宝贝”来赢得关注。此外,一些大量收藏出土文物的收藏者在媒体上频频露脸,这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不利于文物保护。
报告建议加强对市场、媒体以及收藏界的监管。对于出土文物,市场必须严格限制和禁止其买卖;对于文物商店和拍卖公司买卖的文物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出土文物收藏者不得在电视媒体出现;文物鉴定类节目和鉴定机构不得对疑似出土文物进行鉴定并出具证书等。
报告建议对非法出售文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还应对疑似出土文物的鉴定者、购买者和收藏者进行处罚,从源头上截断该产业链,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举报奖励制度。
报告还建议,文物行政部门必须介入土地的一级开发,有权对一些文物重点地区提出禁止或限制开发,地下文物保护单位对工程建设应有否决权。
据悉,本市关于地下文物保护的立法调研已经开始,并有望于今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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