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虾图》拍卖行竟无文物拍卖资质
一场1.2亿元的天价拍卖,居然是一家没有资质的拍卖公司所为。针对今年文博会上齐白石天价《群龙入海图(百虾图)》的拍卖方———广东天海拍卖行有限公司,南都对其身份展开调查,结果令人吃惊:在广东省文物局出具的省内具有文物拍卖资格的企业名单中,广东天海不在其列。
天海未向文物部门备案
2009年,深圳中翰清花拍卖行曾拍出一张大小类似号称齐白石作品的《百虾图》,成交价是448万元;而今年文博会上坂田分会场再次拍出齐白石《百虾图》。前天,两家拍卖方隔空互揭,指认对方作品为赝品。
广东中翰清花拍卖公司总经理刘沫林质疑,(文博会《百虾图》拍卖方代表)王军自身没有资质,而齐白石的画作在国内属于文物级别的藏品,必须要具有文物艺术品拍卖资质的拍卖公司才能进行拍卖,但是他们所委托的广东省天海拍卖行只是一个普通的拍卖公司,并没有文物艺术品拍卖的资质。
那么广东天海拍卖行是否具备了相关资质?昨日记者就此采访广东省文物局,相关人士介绍,省内目前具有文物拍卖资格的企业共有12家,广东天海拍卖行不在其中之列。
按照《文物法》的相关规定,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并备案。然而省文物局证实:天海在开拍《百虾图》之前,并没有履行相关手续。此外,天海拍卖行也没有按照《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的规定,在拍卖前7天发布公告,并进行不少于2天的预展。
即便如此,相关的法律和规程,对文物拍卖的约束力还是比较弱。省文物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除了具有文物拍卖资质的企业,普通拍卖行在拍卖文物前,大部分不会到文物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对于这些没有履行相关手续的拍卖企业,文物部门的执法力度也有限,几乎产生不了震慑作用,所以目前还是要靠行业自律”。
法律未规定拍卖行必拍真品
对此王军表示,他们不是非法拍卖,而是委托广东省天海拍卖行拍卖。要确定文物才需要找有资格的拍卖公司委托。他们目前拍卖的《百虾图》还没有被确定为文物,当然可以委托广东天海公司拍卖。鉴定为文物,需要一系列程序。这些程序如果是必须的,他们也会走。王军表示,在拍卖作品时就要求,这种作品限制出口。
在《百虾图》拍卖前以及成交之后,王军多次强调,拍卖方委托多位收藏家及鉴定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出具了鉴定意见,保证不是赝品。对于省文物局称《百虾图》未向文物部门备案,王军表示这虽然是真迹,但并非文物。
对于拍卖行拍卖标的是否一定为真品,省文物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在《文物法》和《拍卖法》中,都没有规定拍卖行保证拍品必须是真品的法律条文。目前,艺术品鉴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某种意义上说也不存在权威鉴定机构。根据国家文物局出台的《关于加强文物拍卖标的鉴定管理的通知》规定,“非经司法部门提出司法鉴定要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不负责对文物拍卖标的出具真伪鉴定证明或价值评估证明。”目前最常规的鉴定方式主要有三种,即专家目鉴、文献佐证、仪器辨伪。“但是,专家也总有‘打眼’的时候,而很多文献在著撰时就已经存疑,即便是靠科学鉴定也只能化验出纸的年代和成分,并不能化验出是谁的作品”。
但是,规模较大的拍卖企业为了自身的信誉,都会有一个资质雄厚的专家班底为拍品把关,一般来说不会知假拍假,却很难保证不出现不知假拍假的情况。针对王军声称“是真迹却不是文物”的说法,省文物局方面明确表态,现在可以肯定的是,齐白石的真迹都属于文物范畴。
1.2亿天价拍卖
征税竟是盲点
深圳税务部门称,私人竞拍具有很大私密性,卖家巨大增值部分税收无法征缴
针对这场“已经完成”的齐白石《百虾图》天价拍卖交易,南都记者昨日向深圳市税务部门求证,税务部门的记录中至今没有完成缴税。但税务部门表示,这种私密性的拍卖很难界定和追踪,如此天价成交的个人所得税无法征缴。对此深圳市税务部门将展开调研和研究,出台相关措施,进一步完善文化拍卖市场的税收征缴。
交易完成后,拍卖是否完成缴税?南都记者昨日向深圳市税务部门求证,得知目前尚未有完税记录。对此拍卖会主办方之一的深圳宝福和文化传播公司相关负责人、注册艺术品经纪人王军也表示,拍卖当日,拍中者已缴纳了5万元保证金,还有15天的付款期,目前款还没到,如果需要纳税,他们将会完成。
但对于这1 .2亿元天价成交,卖家巨大增值部分的税收居然无法征缴。深圳市税务部门表示,拍卖佣金收入作为企业收入,这部分的税收可以征缴,卖家由于是私人竞拍,具有很大的私密性和隐蔽性,与拍卖公司往往签署拍卖协议,因此很难像企业那样可以控管,往往“拍了就走”,税务部门也很难加以界定和追缴税金。
此外,对于卖方的拍卖所得税收征缴,如何界定和归类也是一大难题。税务部门负责人表示,这种收入不同于劳务收入,也不能等同于中奖收入。目前对于福利彩票等中奖属于“偶然所得”,一次性缴税20%,而对于拍卖所得的征税,目前《税法》并未明确规定。此外,在实际操作中也有一些难题,如果画家家人和后代拍卖,是否算是升值所得?如果卖方原来购入的价格与拍卖成交价持平,没有升值如何征缴?卖方原来购物的价值如何界定?在目前税法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明确。
“1.2亿不是一笔小数目”,这位负责人表示,以往由于法律、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对于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征税较少,而随着收藏热升温、拍卖市场的逐步繁荣,税务部门也将加大征缴力度。他表示,目前深圳正针对这种新情况加以完善,正在展开调研和研究,考虑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完善对文化部门的税收征缴。如规定拍卖行对委托人进行代扣代缴等。
市文体旅游局局长陈威:
我的结论是不会有结论
天价《百虾图》余波未平,身为主管单位的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也无法做出真伪判定。昨日下午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局长陈威表示,“政府做政府的事情,市场做市场的事情,目前了解的情况是画成交了,也没有违反什么法律法规,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陈威表示,1.2亿元虽然是天价,但是买方和卖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百虾图》的女买家比较神秘,不愿意将画再拿出来,政府也辨别不了。
市场行为政府不宜“越界”监管
陈威解释,目前文物、书画品市场上真假混杂,不同于商品可以有比较科学明确的手段来鉴别真伪和生产厂商。文物目前还可以通过碳检测的手段来确定年代,而书画品的鉴定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陈威表示,政府不可能担当鉴定的角色,否则就是“越界”,政府不能承担无限责任,进行监管也要有法律依据。而他调查到的“成交”情况,陈威表示这也是从拍卖方了解到的,至于是否付款、是否缴税等都不得而知。“买家交了定金,之后付不付款,不是政府的义务”,陈威说,文博会上有太多的交易,作为政府部门不可能一一核实,而且这次交易没有构成对第三者的伤害,至于天价也是见仁见智。
呼吁完善艺术品拍卖法规
如果这幅备受争议的画作为赝品,是否会对文博会的声誉带来伤害?陈威认为,文博会上每年有众多的展出和拍卖,出了件赝品也未必会抹黑文博会。目前通行的做法是拍卖公司对拍品的真伪不负责,即使是国际知名的拍卖行也难免有假。在监管方面,国家并没有法律和相关规定,目前也缺少科学的鉴定方法,对于这种文化现象应持宽容的态度。
但陈威分析说,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文件来加以规范。他呼吁,应该尽快建立完善法律规范,并完善社会中介机构,这个行业才能规范发展。
“对于这起事件,我的结论是不会有结论。”陈威表示,对于画作本身真伪很难鉴别,而对于这次备受争议的拍卖也难有定论。有质疑认为这是一次“炒作”,陈威表示不排除这种可能,自拍自买、自导自演,毕竟这次拍卖的定金不多,交了定金之后买家也可以不付款,但通过媒体的炒作这幅画声名大噪甚至身价大涨,等到过几年再拿出来,就会拍出一个不错的价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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