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龙混杂交易欺诈 文物网络交易亟待规范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文物网购、网拍已经成为民间收藏和交易的新兴渠道,成为文物流通的一个重要形式,对于繁荣我国文物艺术品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缺少有效监管,这里也存在鱼龙混杂、假冒伪劣、交易欺诈等现象,严重损害了众多收藏者的权益。
目前我国从事文物销售和拍卖的网站有200多家,其中比较知名的就有80余家。2010年中国通过网络交易成交的文物艺术品超过100万件(套),交易金额高达10多亿元。然而,这么多网站,却并没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这好比在现有的文物监管体系上挖了个大窟窿,原本被限制交易的文物,在网上源源不断地流通着,有时甚至成为盗窃、盗掘和走私文物的销赃渠道,损失难以估量。此外,在文物网络交易中还存在违规操作现象,如拍卖公司知假拍假,文物拍卖标的申报不及时、申报材料不全,未按规定对文物拍卖活动作出规范记录并办理备案手续,利用联合拍卖、异地拍卖规避监管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这不仅影响了文物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也给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以可乘之机,给国家文物保护带来负面影响。
制定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加强对文物网购、网拍的有效监管已成为当务之急。文物毕竟是限制交易的物品,应对照《文物保护法》等精神配套出台相应细则,明确文物网络交易须受到监管,加紧制定针对文物网络交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构建完善的文物网络交易经营准入制度和交易标的审核备案制度,明确文物网络交易的经营主体,制定文物网络交易规则,建立和完善交易资信评价体系,并探索建立由文物部门统一管理的文物网络销售、拍卖审核备案信息库。这样,更有助于工商、文物、工信等行政部门依法加强文物网络交易的监管,在不损害民间收藏热情的同时确保文物安全。
据调查,进行文物网购、网拍的网站,除了专业机构网站上标注自身拥有相应的文物交易与拍卖资质,多数网站并没有取得相应资质。因此,加强对文物网络交易活动的监管,基础性工作是要抓好对现有涉及文物经营的网站的评估。这项工作,决非易事。网络交易的隐蔽性将成为评估工作中的最大障碍。另外,网络交易规模大、经营零散、地域广等特点会给评估和审核工作增加难度。我国立法程序比较复杂,再加上文物艺术品网络交易涉及到其他相关领域,需要协调的方面就更多,难度也就更大。缺少经营文物许可是文物网上交易平台的突出问题,对于那些违法违规进行文物网购、网拍甚至走私文物的网站,必须进行大力整改甚至取缔;对于已经取得许可的文物销售网络平台也应定期核查。抓好这项工作,行政监管不可或缺,除文物部门外,还需公安、海关等多个部门的联合,共同严格执法,打击文物网络交易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进一步规范网上文物艺术品交易市场,还应当拟定行业标准,制定交易规则,建立健全审核机制、纠纷仲裁机制以及交易保障体系。通过以上举措,使文物网络交易活动得到有效监管,文物网络交易一定会趋利避害,得到健康发展,为繁荣我国的文物艺术品市场发挥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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