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4261处
从省博物院获悉,近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审核认定,确认了吉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最终数量。
据悉,国务院在2007年—2011年进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历时5年。在此次普查工作中,吉林省始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于2010年4月在全国率先通过国家级验收,完成田野调查工作,于2011年1月在全国率先完成数据审核验收,经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核准我省不可移动文物共调查登记9017处,新发现4261处,复查4756处,消失807处。其中古遗址5623处,占62.36%;古墓葬804处,占8.92%;古建筑191处,占2.12%;石窟寺及石刻30处,占0.33%;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268处,占25.15%;其他101处,占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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